发布时间:2021-07-20
中共竹山县委 竹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完善机制扎实推进全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4年8月10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意见,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全面完成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加快建设“十星高地·秦巴强县”,确保在秦巴片区率先、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现就推进全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改革,促进扶贫开发上水平
(一)改进扶贫工作考核机制。一是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扶贫工作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健全考核机制,出台考核办法,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体系,赋予相应权重,并作为乡镇、县直单位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完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二是建立扶贫开发效果监测评估体系。通过扶贫帮困达到相关指标的贫困村、贫困户给予“销号摘帽”。贫困村脱贫标准为:完成贫困人口减贫任务、村主导产业覆盖60%以上的贫困农户、离乡村主干道5公里以下20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和饮用安全水、有规范的村级阵地、有专业合作组织、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80%,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贫困户脱贫标准为: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一项致富技能或致富项目、有砖木结构(或维修较好)住房。(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统计局。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贫困农户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坚持工作重心下移,锁定贫困村,瞄准贫困户,规范建档立卡,实行精准扶贫。建立完善全市互联互通的扶贫信息系统,实行资源共享和动态管理。以识别确认的61个重点贫困村和14.91万贫困人口为重点,全面开展驻村结对帮扶,坚持领导带头示范,集中力量,分期分批予以扶持,实现每年脱贫5700户目标。二是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组织开展“双包双建双带双促”活动,即部门包村、干部包户,帮建农村基层组织、帮建农村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市场主体带动扶贫产业发展、能人大户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促干部作风转变、促群众增收脱贫。开展“千企进千村”活动,出台激励政策,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扶贫开发。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组建以农村实用人才为主的科技特派员队伍,联村开展科技扶贫。健全扶贫开发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有效衔接机制,建立贫困人口法律援助制度,完善贫困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扶持措施。细化驻村帮扶评估验收办法,单位考核以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为主,干部帮扶考核以农民人均收入、致富项目或技能、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等指标为主,考核采取抽查、评议、调查、公示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县扶贫办、县农办、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局、县人社局,驻村帮扶单位)
(三)健全项目扶贫保障机制。推进扶贫项目直达到户,暂不能直接到户的,要减少中间环节,确保贫困人口优先受益、优先覆盖。建立贫困户项目申报制度,制作各类扶持项目、优惠政策清单,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贫困户自主选择、申报发展项目。拓展专项扶贫到户途径,每年整村推进扶贫资金用于到户比例不得低于10%。积极支持有利于提高扶贫对象能力、增加收入的项目。扶贫到户资金实行“一卡通”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到位。继续推进“雨露计划”实施改革,取消指导计划和推荐基地,完善信息化申报手段,简化补贴对象认定程序,应补尽补。稳妥推进扶贫搬迁直补到户改革,锁定搬迁对象,放开补助标准。创新市场主体、社会组织扶贫到户形式,积极探索委托包干脱贫模式。各乡镇制定脱贫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审定,实行一次性签批,按项目进度拨款。(县扶贫办、县财政局)
(四)改革扶贫资金统筹监管机制。建立与精准扶贫相适应的财政扶贫投入增长机制,本级财政扶贫投入每年按照上级扶贫投入的10%配套安排,主要用于县内扶贫连片开发和边远极贫村建设。统筹整合涉农部门项目资金40%以上,用于连片开发项目区、边远极贫村建设,年统筹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县级预算一定财政资金用于驻村帮扶联系村项目建设。探索扶贫资金以奖代补等竞争性分配办法,实行资金分配与扶贫成效挂钩,年度考核排名前三的乡镇给予项目资金奖励。乡镇每年12月底前制定下一年度连片开发、重点贫困村、边远极贫村、集中搬迁安置项目清单,县政府加大政策项目统筹,集中用于扶贫开发重点工作。改革项目资金投入方式,鼓励财政扶贫资金用于贴息、担保、农业保险,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扶贫领域。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有效做法,市场、社会组织能承担的,采取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强化资金管理,坚持和完善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作用,发生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五)完善扶贫信贷服务机制。开展金融支持扶贫行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建立政策性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增加贫困信贷投入。加大“十星级”信用户、信用村创建,探索建立免担保、无抵押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机制。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预期收益、宅基地使用权、林权等抵押贷款业务。有增收项目的贫困对象,每户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的,实行全额贴息。带动贫困户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能人大户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的,按年贴息率5%贴息,期限一年。每年安排财政扶贫项目贴息资金300万,按年利率3%的标准,对扶贫龙头企业给予扶贫贷款贴息,扶贫效益好的企业及项目,根据贷款实际发生期限和额度可实行连续贴息。积极发展扶贫互助资金合作组织,引导贫困农户带资入社,支持企业集体资金参股入社,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金融部门参与的有效信贷服务机制。(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农办、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人社局、县人行)
(六)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发挥中直、省直单位定点扶贫和南水北调对口协作的引领作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引导市场主体参与贫困村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推进以“千企进千村”为主题的村企共建,建立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扶贫长效机制。搭建扶贫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引导竹山外出创业能人回乡投资。全面落实扶贫捐赠税前扣除等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扶贫功能。(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残联、县工商联、驻村帮扶单位)
二、突出重点,增强扶贫开发精准性
围绕宝丰镇黄栗片区、麻家渡牌楼片区、溢水镇金柏松片区、楼台乡沧浪片区、双台乡茅塔片区、上庸镇峪口片区、官渡镇梁家片区、柳林乡洪坪片区,及擂鼓、秦古、竹坪、得胜、大庙等边远村组和文峰、深河等深山村组等十大片区,每年启动3个片区开发建设,集中力量开展扶贫攻坚10项重点工作。
(一)道路畅通工程。有序推进有条件的自然村通水泥路,提高农村公路通畅率。到2015年,50%的原被撤并行政村通水泥(沥青)路。到2020年;原被撤并的行政村100%通水泥(沥青)路;区位条件适宜20户以上的自然村50%通水泥(沥青)路,农村公路通达、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二)饮水安全工程。优先安排边远地区学校安全饮水工程建设,采取另辟水源、架设管网、修建或添置蓄水设施设备等方式,解决53所边远农村中小学、教学点饮水困难。确保到2015年,全县国家规划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得到解决。到2020年,全县农村分散式饮水和备用水源地保护得到加强,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自来水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生计生局、县环保局、县教育局)
(三)电力保障工程。落实《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与集中搬迁安置规划相衔接,加大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和骨干输电线路建设力度,到2015年,基本满足贫困人口用电需求,保证贫困村用电质量。(县供电公司、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扶贫办)
(四)扶贫搬迁工程。按照“规划引导、农户自愿、统规统建、适度集中”的原则,加快10户以上集中安置的小型大规模生态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实施生态扶贫搬迁3800人,到2020年完成6000户2.28万人的生态扶贫搬迁任务。按照搬迁对象每户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给予建房补助。县住建、国土、公安、教育、人社、林业等部门对生态扶贫搬迁户,在建房办证、户口迁移、就学就业、林木采伐等方面简化手续,减免费用。(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移民局、县南水北调办、县残联、县环保局、县林业局)
(五)产业致富工程。围绕“三大三特”产业项目,加快高标准基地建设,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大农超对接和物流外销力度,让贫困群众在产业链上脱贫致富。重点以有劳动能力和有致富愿望的贫困对象为主,采取以奖代补,提供种苗种畜种禽、小额贷款贴息,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等方式,组织扶贫对象以土地、山林、水面、劳动力等流转或入股,参与发展实体经济。探索建立企业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户发展组织化程度,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到2015年,力争每个有条件的贫困户掌握1至2项实用技术,至少参与1项养殖、种植、林下经济、苗木培育、设施农业等增收项目。到2020年,贫困村人均有1亩高效经济林或每户有一项致富门路,农业现代化水平和防灾避灾能力得到有效提高。(县农办、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办、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供销社)
(六)乐在农家工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民俗旅游等,首批重点支持城关镇桥儿沟村、刘家山村,溢水镇东川村,麻家渡镇柿树坪村、总兵安村,宝丰镇清泉村,楼台乡三台村,文峰乡轻土坪村,上庸镇北坝村,官渡镇百里河村等10个村100家农户从事乡村旅游,逐步扩大补助标准和范围,开辟增收脱贫新渠道。贫困户发展农家乐(水上乐、渔家乐、林家乐)达到一定标准的,每户给予0.5万元补助。因村制宜扶持建设10个小型包装车间,发展一批有机茶、优质油、生态鱼、放心肉、小杂粮、山野菜等土特产品,带动农村劳动力以就业促增收。(县旅游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办)
(七)技能培训工程。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实施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保障学生就近上学。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配套建设,健全农村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切实解决农村“上学难”和因学返贫问题。抓好贫困对象就业、创业和发展产业能力提升,紧盯市场抓好雨露计划实施,支持县职教集团等机构培训市场急需的技能人才,每年全县完成技能培训1万人次(其中培训“两后生”1200人以上、乡土拔尖人才100名以上)。抓好农村种养加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培训3000人次以上。到2015年,全县贫困村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以上,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0%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以上。到2020年,贫困地区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基础教育办学质量明显提升,职业教育就业衔接更加紧密,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持续提高。(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人社局、县农业局)
(八)卫计提升工程。进一步完善县、乡、村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逐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到2015年,实现村村有标准化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妇幼医疗卫生保障水平逐步提高,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符合条件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特困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缴纳费用县统筹解决。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贫困群众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逐步实现人口均衡发展。(县卫生计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合管办、县民政局)
(九)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实施文化资源共享、广播电视村村通、村级农家书屋、农民健身运动等“文化惠民”工程,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到2015年,全面解决20户以下自然村广播电视信号覆盖,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到2020年,实现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宽带“户户通”,每个行政村有综合性文化活动室和文化广场。(县文体局、县广电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十)信息互通工程。推进行政村及中小学、教学点接通符合国家标准的互联网。全面推行“三六九”群众工作法,推行网格化管理、便民化服务融合发展,支持发展虚拟经济,鼓励发展电商网店,实现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与社会管理、人口计生、社会保障、商贸物流等有效结合。加大培训力度,每个村至少有1名有文化、懂信息、能服务的信息员,提高其获取信息和服务能力。到2015年,贫困村互联网覆盖率达到100%,自然村和交通沿线通讯信号基本覆盖。到2020年,自然村实现宽带通。(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卫生计生局、县扶贫办)
三、加强领导,增强扶贫开发实效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扶贫开发是“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专班经常抓,切实履行党政领导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建立扶贫开发工作定期研究、年度述职和联席会议制度,督促做好扶贫开发各项工作。
(二)完善管理体系。按照“县抓落实、乡镇主体、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要求,健全完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的扶贫管理机制。县扶贫办负责制定扶贫攻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抓好项目制度设计、实施监管,建立督导问责机制。扶贫项目以乡镇政府为管理主体,村两委会为实施主体,乡镇财政所为项目资金监管主体。乡镇据实设立扶贫办,分管领导任扶贫办主任,设扶贫助理1名,报帐员1名(由乡镇财政所预算会计兼任)。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立健全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激励保障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大从优秀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乡土能人、复退军人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的力度。加大选派年轻干部到贫困村挂职锻炼力度,树立在贫困乡村建功立业、在基层一线选拔任用干部的用人导向。
(四)发挥群众主体。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中,要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各类扶贫项目申报应在县扶贫部门、乡镇政府和驻村工作队的指导下进行。项目交付使用后,要及时办理产权移交,由所在村负责后续管护,确保发挥最佳扶贫效益。
(五)营造良好环境。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宣传力度,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积极宣传扶贫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注、参与和支持扶贫事业,激发干部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活力。
中共竹山县委办公室 2014年8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