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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传达贯彻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精准扶贫、秋冬农业开发、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21-07-20

关于传达贯彻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精准扶贫、秋冬农业开发、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会议纪要


2015年8月20日,县委书记佘立柱在县委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

会议传达了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省委召开高规格、大规模的政协工作会议,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全县上下要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统领政协工作,牢牢把握人民政协事业的正确方向,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县委要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增强重视支持政协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促动人民政协在“十星高地·秦巴强县”建设中发挥更大作为。

(一)提升思想认识。要坚持把政协工作纳入党委工作全局,把政协理论纳入县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把民主协商纳入县委工作目标管理。要大力开展实践创新,把由关心协商向政治协商转变、由可以协商向必须协商转变、由随意协商向规范协商转变。

(二)拓宽协商平台。政协工作要为发展说真话、为群众说实话、为发展说好话,坚持围绕中心谋大事、关注民生办实事、维护稳定解难事,搭建好专题议政协商平台、问政建言协商平台、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协商平台、提案办理协商平台、民主评议协商平台,充分发挥政协常委会和政协委员的作用,增强参政议政实效性。

(三)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党政领导参加协商议政活动机制、政协委员履职保障机制和党政领导参与政协活动衔接机制。

(四)落实综合保障。加强政协组织建设,切实发挥政协委员的作用,为政协开展工作的创造条件,提供必要保障。

会议决定:

1.适时召开县委政协工作会议。

2.研究制定出台《中共竹山县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


(二)

会议讨论审议了《竹山县扶贫攻坚行动计划》。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扶贫开发的系列政策精神,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分类扶持原则,围绕全面小康“一个总体目标”,实现精准扶贫、绿色崛起,精准脱贫、建成小康“两个率先”,整合政府资源、社会资源、市场资源“三大资源”,实施双包双建双带双促“四双帮扶行动”,突出特色产业培育、基础设施配套、美丽乡村建设、人文素质提升、基层组织固本“五大工程”,推进工作机制、项目保障、政策激励、信贷服务、社会帮扶、督办考核“六大创新”,力争每年减贫5万人,加快实现“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目标。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入临战状态,挂图作战,全面总攻,要按照“三访五评”法(普访看状态、走访看动态、回访保常态,农户自评、群众互评、专班测评、张榜公评、集中确评),精准识别扶贫对象,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落实精准帮扶措施,搭建扶贫信息平台,强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会议原则同意《竹山县精准扶贫攻坚行动计划》,按照县委常委会讨论意见修改后,迅速按程序印发实施。


(三)

会议讨论审议了县扶贫办《关于在全县开展“三访促扶贫”活动的通知》和《竹山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军令状》,县财政局《创新小额信贷的实施意见》。

会议强调,开展“三访促扶贫”活动(普访看状态、走访看动态、回访保常态),是推进精准扶贫的务实举措。县级领导要迅速督导联系乡镇、村扎实开展“三访”活动,县直工作队要围绕“六个精准”,完善制度建设,入户入心走访,建立精准扶贫动态管理机制、定向帮扶机制,脱贫巩固机制、扶贫责任机制。要加强金融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迅速签订协议,加快推进实施。

会议要求,《关于在全县开展“三访促扶贫”活动的通知》、《创新小额信贷的实施意见》、《竹山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军令状》要按照县委常委会讨论意见,迅速修订完善组织实施。


(四)

会议讨论审议了县扶贫攻坚办关于《竹山县“四双”驻村帮扶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会议认为,《竹山县“四双”驻村帮扶工作管理考核办法》遵循上级要求,符合竹山实际,原则同意该办法。为便于县帮扶工作队到村入户开展工作,县攻坚办牵头设计“入户便民服务卡”,解决工作队到村食宿问题,制发《竹山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手册》,督导开展工作。

(五)

会议讨论审议了县委办公室关于《竹山县推进精准扶贫建成全面小康攻坚动员会议方案》。

会议审议通过《竹山县推进精准扶贫建成全面小康攻坚动员会议方案》,县委办公室要精心组织,加强统筹。


(六)

会议听取县农办《关于2015年秋冬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汇报》。

会议要求,要坚持秋冬农业开发与精准扶贫工作紧密结合,项目调度与扶贫开发兼顾进行。会议同意印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2015年秋冬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通知》,在全县扶贫攻坚动员会上一并部署,具体工作以现场会的形式推进实施,县农办负责谋划组织,务求实效。


(七)

会议听取县委组织部《关于村级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县委组织部提出关于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会议要求,要切实加强村干部管理,加大考核力度,细化具体办法,树立各方面典型,着力打造职业化的村干部队伍。

会议决定:

1.同意提高全县村干部工作报酬,其中村书记、主任“一肩挑”的年均工作报酬按3.5万元标准确定;对村书记、主任分设的年均工作报酬按2.5万元标准确定;村文书年均工作报酬按2.5万元标准确定;因移民搬迁原任村主职干部(村书记、村主任)现任村副职干部的年均工作报酬按2万元标准确定;2014年村支“两委”换届原任村主职干部(村书记、村主任)现任副职干部的年均工作报酬按2万元标准确定;其他现任村支“两委”副职干部按照1.5万元标准确定年均工作报酬。

2.同意提高全县“大学生村官”工资待遇,其年均工作报酬按3.3万元标准确定。


出席:佘立柱   龚举海   张    超   陈伦富   王  斌

周  玲   王  超   毛昌盛   王海军   邹    勇

列席:唐泽斌   简育田   陈应洲   陶    猛   殷世山     

陈    泓   龚世华   周汉卿   罗    淳   喻成刚

杨德远   胡义华   方显春   陈文波   顾明祥

储    勇   张道钦   王智卿   李长群   明昌根

李明山  

中共竹山县委办公室                          2015年9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