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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20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在全县开展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竹山县委办公室   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关于在全县开展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和省、市、县纪委全会部署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全县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按照省委、市委和省、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简称“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对接精准扶贫“五个一批”,从2017年5月份开始,利用6个月时间,通过采集、整合、比对整村推进(村级扶贫项目)、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资助资金、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就业专项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农村五保、广播电视户户通等12个精准扶贫项目政策落实情况数据信息,发现一批问题线索、纠正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整改一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一批制度规定,以精准监督促精准脱贫,为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提供纪律保障,确保贫困户识别精准、资金使用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二、检查重点

县扶贫、发改、教育、卫计、人社、民政、残联、文体新广等部门主管的12个精准扶贫项目2016年落实情况,作为此次监督检查的项目。检查中需要收集2016年以前的数据或发现2016年以前存在问题的,按照要求向前延伸。具体项目为:

1.贫困户精准识别:全面收集户籍、房产、车辆、工商、税务等数据,比对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基础信息,分析研判贫困户家庭经济状况,检查贫困户评定是否精准。

2.整村推进(村级扶贫项目):采集所有到村扶贫项目建设单位的工商注册时间、资质、中标信息、实际承包人信息等,检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招投标、招投标走过场、围标、串标、无资质中标、一注册即中标、特定关系人中标、多次中标及工程建设进展缓慢,质量不达标等问题。

3.易地扶贫搬迁:采集已搬迁贫困户、已实施危房改造农户的信息,检查非贫困户享受搬迁政策、已进行危房改造农户又被列入易地扶贫搬迁、房屋建设超面积以及张冠李戴、面积缩水、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

4.教育扶贫资助资金:包括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雨露计划等,采集学生学籍数据,检查虚假发放、超范围超年龄发放、重复发放、该发的没有发放以及克扣、挤占、挪用等问题。

5.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包括扶贫部门小额信贷和人社部门小额担保贷款,采集发放数据信息、工商登记、农机具购买信息、纳税信息等数据,检查贫困户是否用贷款资金发展生产,有无个人、法人单位虚假申报贷款的现象。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采集糖尿病人、预防接种、高血压、精神病、肺结核、儿童妇幼、65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服务对象有关信息,检查有无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情况。

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采集新农合参合人员信息、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新农合刷卡频次、外出务工就业人员刷卡信息等数据,检查贫困人口应保尽保不够、参保资助不到位、违规重复参保问题,检查个人、村医、定点机构、民营医院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的问题。

8.就业专项资金:采集参加职业中介、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及已就业人员信息数据,检查虚假套取资金,中介机构与管理部门不脱钩等问题。

9.残疾人两项补贴:包括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采集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员名册、残疾人证等信息数据,检查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是否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是否属实等内容。

10.农村低保、城市低保:检查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失职渎职及特殊教育学校、福利院等公益机构挪用低保救助资金等问题。

11.农村五保:检查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失职渎职及福利院等公益机构挪用五保救助资金等问题。

12.广播电视户户通:采集比对户户通资金发放信息、领取人员身份信息、发放区域范围,检查发放对象不准、未发放、伪造名单发放、转卖等问题。

三、责任分工

(一)源数据收集责任分工

1.县扶贫办负责收集贫困户相关数据、整村推进项目清单和享受扶贫小额信贷名单、雨露计划名单;

2.县易地扶贫搬迁办负责收集易地扶贫搬迁到户到人名单;

3.县教育局负责收集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名单、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名单、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名单、学前教育资助名单;

4.县人社局负责收集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名单、职业介绍补贴名单、职业培训补贴名单、创业培训补贴名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名单;

5.县民政局负责收集农村低保金发放名单、城市低保金发放名单、农村五保金发放名单;

6.县残联负责收集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员名单、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员名单;

7.县广播电视台负责收集户户通资金发放记录。

(二)比对数据收集责任分工

1.县公安局负责收集人口数据、户籍数据、车辆登记记录、户籍死亡注销记录;

2.县编办负责收集财政供养人员名单;

3.县委组织部负责收集领导干部名单、领导干部家属名单、村干部名单、村干部家属名单、乡镇站所负责人及其家属名单、乡镇政府中层干部及其家属名单;

4.县地税局负责收集个人所得税记录、2016年1至4月营业税纳税记录;

5.县国税局负责收集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增值税记录;

6.县农机局负责收集农机购置补贴记录;

7.县民政局负责收集火化登记记录(无火化情况要零报告);

8.县住建局负责收集农村危房补助资金发放记录、工程建设单位信息;

9.县住建局、国土局负责收集商品房登记记录;

10.县人社局负责收集居民医疗保险记录、失业人员名单、务工人员名单;

11.县卫计局负责收集入院信息、村医名单、流动人口名单;

12.县财政局负责收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记录;

13.县林业局负责收集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补贴资金发放记录;

14.县工商局负责收集工商登记信息;

15.县扶贫办负责收集脱贫贫困户名单;

16.县教育局负责收集学生学籍名单。

(三)比对核查责任分工

1.县纪委负责数据比对、监督检查、违纪问题查处和追责问责等工作。

2.乡镇党委负责问题线索核查及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整改、追责问责等工作。

(四)政策宣传责任分工

1.县直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提供相关数据信息、政策宣传解读、问题综合分析、共性问题处理的政策解答、研究制定监管措施、完善制度规定以及系统内的追责问责等工作。

2.乡镇负责组织各村依托政务、村务公开平台,对12个精准扶贫项目政策规定及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3.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县新闻办、县广播电视台对需要公示的政策、好的做法、曝光的案例进行全方位宣传。

四、方法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从5月中旬开始,11月中旬结束,分5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5月中旬至5月下旬)

组织召开全县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表和路线图。各乡镇根据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各村(社区)对12个项目政策规定及其落实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并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建立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2.第二阶段:数据收集(5月底前)

负责数据收集的各责任单位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按照要求集中力量做好数据收集工作。数据收集要确保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收集出来的源数据和比对数据经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联络员审核签字后,将数据纸质版、电子版报县纪委。县委将组织巡查督导专班,对各单位收集上报的数据进行抽查核实,抽查核实发现收集数据不认真负责、出现问题较多的要追责问责。

3.第三阶段:比对核查(6月上旬—8月中旬)

县纪委运用操作软件对12个精准扶贫项目的源数据和比对数据进行比对,列出问题线索清单,分解至各乡镇核查。乡镇党委组织专班,对区域内的问题线索逐一开展调查核实(严禁村干部自查替代乡镇党委专班核查),并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核查工作要坚持逐条逐项、见人见事、证据扎实、分析精准、意见具体的五条标准进行,采取听情况汇报、查原始资料、看实际现场、问经办人员、访左邻右舍等五种方式进行,查明线索真伪、资格条件、资金去向、办理程序、人员个人等五个要素,落实一户一档、签字背书、销号管理、公开公示四项制度,建立问题线索、整改纠正、问责处理、销号管理4本台账,确保真查真核,为问责提供依据。县委巡查督导组对各乡镇查否的问题线索进行复核抽查,重点抽查涉及领导干部及家属、村干部及家属、财政供养人员等三类人员线索,抽查比例不少于30%。抽查发现调查核实不认真负责、查处情况不如实上报等问题的,及时追责问责并通报曝光。

4.第四阶段:整改执纪问责(8月下旬-10月中旬)

针对核查出来的违纪违规问题,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结合“四种形态”,按照“宽严相济”的原则分类处理。

对在6月5日前数据收集过程中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并主动清退取消的,从宽从轻处理。

对上级政策规定出台之前,地方政府的探索性工作失误,或推进改革中因体制机制不完善引发的失误,由乡镇、县直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向省、市主管部门报告同意后组织实施。对问题性质相同、涉及对象较多、个案金额较小的问题,业务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纠正。

对党员干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以及失职渎职等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工作不负责任导致数据信息出现较多错误;未按要求组织公开精准扶贫政策及其落实情况造成负面影响;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不力,工作严重滞后,数据收集不认真,核查工作走过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力的,严格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所有主动清退资金及违纪追缴资金,统一上交到县纪委指定账户(户名:中国共产党竹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账户号:17211801040000347,开户行:农行竹山县支行营业部)。清退或追缴对象拿银行凭证到乡镇纪委登记,由乡镇纪委统一收齐凭证复印件到县纪委开正式收据,然后交由退款人。

5.第五阶段:总结提高(10月下旬-11月中旬)

各乡镇党委和12个精准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将总体工作情况以及整改落实、问题线索查处和追责问责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县纪委。

县纪委对上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县直有关部门存在的工作作风、制度建设、体制机制、履职尽责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问题严重的参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实施责任追究,并公开通报曝光,同时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建章立制,加强监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县直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负责监督检查具体工作。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组建工作专班,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乡镇明确一名副书记,县直单位明确一名班子成员领衔主抓。县委从相关单位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乡镇、县直责任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会议,积极宣传监督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及工作要求,争取广大干群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各乡镇要组织各村(社区)依托政务、村务公开平台,将12个精准扶贫项目政策落实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畅通监督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和监督。

(三)加强数据报送。各乡镇党委、县直责任部门要通力协作、相互配合,安排专人负责上报收集数据和案件线索核查情况。对于报送的各类数据信息,各乡镇党委、县直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上报数据全面准确,对所报数据信息签字盖章后方可上报。县纪委要对调查核实处理的问题线索类型、涉案金额、违纪违规人员构成以及占比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为制定出台相应政策和整改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四)加强督办检查。县成立巡查督导组,采取听汇报、查台账、访农户等方式,对监督检查进展情况开展现场督办检查。凡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应付的,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弄虚作假,不认真核查问题线索,不认真纠正整改,不严肃查处问题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单位,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查相关领导的责任;既查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又查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

(五)严明工作纪律。各乡镇、县直责任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要对所收集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同时要严守保密纪律,按照“谁收集报送谁负责”、“谁比对核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工作制度,不得使用互联网电脑收集数据,数据U盘要专盘专用,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发生失密泄密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 竹山县开展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 全县开展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巡查督导方案

附件1

竹山县开展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龚举海  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组长:陈建平  县委副书记、县长

方孝春  县委副书记

李燕艳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陈应洲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龚世华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陈文波  县纪委副书记

杨德远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胡义华  县编办主任

朱德彬  县发改局局长

陈  泓  县财政局局长

明昌根  县扶贫办主任

任少元  县公安局政委 

刘  锐  县人社局局长

朱爱民  县审计局局长

余娇娥  县民政局局长

顾明祥  县农业局局长

伍盛国  县住建局局长

黄  勤  县卫计局局长

毛光伟  县教育局局长

贺德江  县农机局局长

胡吉政  县文体新广局局长

曹承卫  县残联理事长

陈  松  县工商局局长

孔  伟  县国税局局长

雷尚运  县地税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负责全县监督检查信息比对、问题线索办理、协调督办、数据报送等日常工作,县纪委常委刘先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全县开展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巡查督导方案

一、人员安排和督导单位

第一巡查督导组:

组  长:谌启松  县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监察局)书记(局长)

成  员:席大勇  县扶贫办副主任

沈向阳  县广播电视台工会主席

朱明耀  县卫计局妇幼健康股股长

高  波  县人社局干部

联络员:高  波

督导单位: 城关镇、潘口乡、溢水镇、麻家渡镇、宝丰镇、擂鼓镇。

第二巡查督导组:

组  长: 温荣宝 县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监察局)书记(局长)

成  员: 柯  靓  县卫计局副局长

吴建军  县残联副理事长

袁  博  县扶贫办扶贫科科长

陈恒艳  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联络员:袁  博

督导单位: 秦古镇、竹坪乡、大庙乡、得胜镇、双台乡、楼台乡。

第三巡查督导组:

组  长:吴文良  县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监察局)书记(局长)

成  员:孙明辉  县教育局总会计师

张  军  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局负责人

陈  勇  县易地扶贫搬迁办公室干部

郭永意  县广电网络公司办公室主任

联 络 员:陈  勇

督导单位:文峰乡、深河乡、上庸镇、官渡镇、柳林乡。

二、巡查督导任务

1.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各乡镇、县直责任单位是否履行主体责任、主责主抓,是否落实全县会议部署要求,是否成立工作专班、规范开展工作。

2.检查组织宣传发动情况。检查12个精准扶贫项目政策规定和政策落实情况是否组织公开公示,对惠民政策监督检查工作的宣传是否做到家喻户晓。

3.检查问题线索核查情况。对问题线索核查工作指导把关,检查各乡镇是否真查真核。对乡镇和部门查否的问题线索核查30%。对发现核查问题线索不认真、不扎实的,及时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问责。 

4.检查整改处理情况。检查已查出的问题是否及时组织整改,涉及的党员干部是否及时进行处理,对核查、抽查工作不扎实的是否进行问责,对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是否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和预防。

三、巡查督导方式

1.听取被巡查的乡镇、县直责任单位运用大数据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2.受理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当地在精准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3.检查各乡镇问题线索核查情况,抽查已查否的问题线索。

4.实地查看,向当地群众和相关工作人员了解询问情况。

5.调阅相关文件、原始发放记录、会议资料等。 

6.到村(社区)、农户了解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县巡查督导组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和指导责任,要全面掌握被巡查督导单位数据收集及核查工作情况,制定巡查督导工作计划,按规定高标准完成巡查督导任务。

2.被巡查单位要主动接受督导,认真配合巡查督导组工作,按规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按巡查督导组要求提供问题线索方面的原始文件、数据资料等。

3.县巡查督导组要坚持原则,敢于较真,发扬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严格工作程序、工作标准,不放过任何疑点,找问题、抓典型、促整改,确保巡查工作取得实效。

4.县巡查督导组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良好形象。

中共竹山县委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