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20
中共竹山县委 竹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7年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竹山县委 竹山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9日
2017年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点
2017年是全县精准脱贫三年攻坚最为关键的一年,全县扶贫攻坚工作要紧紧围绕减贫增收这个核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工作部署,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主线,把扶贫开发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美丽乡村有机结合,更加注重务实重行精准落地,更加注重综合分类施策,更加注重激发内生动力,更加注重脱贫质量,凝心聚力克难攻坚,力争全年完成3.5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包括33个省定重点村在内的73个贫困村脱贫出列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把产业扶贫作为精准脱贫的一项长效措施
1.稳定提升农民收入水平。把发展生产扶贫作为主攻方向,围绕“乡村有主导产业、农户有就业项目、人人有创业技能”的目标,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编制种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光伏发电、乡村旅游等产业项目,引导贫困户通过积极参与实施土地流转、大户经营、能人带动、带地入股、订单农业、产业托管等方式,实现脱贫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增收无缝对接,促进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实现就业创业增收。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5%以上。
2.大力发展增收特色产业。依据产业精准扶贫规划,按照“把主导产业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做精做优,传统产业做稳做实”的标准,围绕重点产业区、重点贫困区、集中安置区,大力扶持发展种养殖及加工业,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鼓励支持农家乐旅游、电商扶贫产业发展,稳妥推进光伏扶贫产业,为集体经济空白村和部分特殊困难户解决收入来源,使扶贫脱贫厚积薄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收入来源长效可靠。把茶叶产业和草食畜牧业作为扶贫主导产业,适度扩大药材、食用菌、养殖业发展规模,引进市场主体,统规统建,集中扶持发展,辐射带动各家各户产业增收。当年新建及改造茶叶基地3.5万亩以上,种植中药材0.5万亩以上,栽培食用菌600万袋,发展小水果0.3万亩以上,巩固提升蔬菜基地0.5万亩以上,发展猪牛羊禽养殖业150万头(只)以上。全县70%以上贫困户依托特色产业带动增收脱贫,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较上年增长8个百分点以上。
3.加快农业经济组织建设步伐。培育壮大各类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扶持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基地,探索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人口发展生产脱贫。力争全县贫困户村合作社覆盖率达到90%以上,建成年屠宰加工销售10万头(只)牛羊猪禽龙头加工企业1家,创建单个产品基地过万亩专业乡(镇)5个,千亩以上专业村50个,全县20户以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配套建成规模适度的产业基地。
二、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一场必须打赢的硬仗
4.高位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科学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安置点规划及搬迁户脱贫计划。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适度集中为主,按照集中率不低于60%的原则,在保持总量和对象基本稳定的基础上,确保符合搬迁条件的贫困户应搬尽搬,不符合条件的一户不进。注重搬迁户后续发展,同步谋划推进脱贫产业配套措施。坚持常态化拉练机制,定期召开推进会议,实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加强项目建设监管,促进搬迁速效并进。力争全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8826户,安置贫困人口24626人,实现“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目标。
5.加快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坚持“安置房内外墙刷白、门窗齐全、通水通电、室内地面平整、厨房厕所能正常使用,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同步完工”的标准,按照新老村庄对接,公共服务均等,水、电、路、文化活动广场、医疗卫生、学校等公共基础设施不重复建设的原则,把乡村院落设施完善好、建设好、管理好,严守“人均建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不因建房而举债、搬新房必须拆旧房”的政策底线,严禁变相扩大面积、超标准建设安置住房,防止加重搬迁群众脱贫负担。
6.严格扶贫搬迁考核验收。坚持“县规划主导、乡操作实施、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群众认可”的基本原则,加强对搬迁对象精准、搬迁任务完成、搬迁农户脱贫、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机制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在易地扶贫搬迁中出现“未完成年度搬迁计划任务,违反易地搬迁政策和资金管理使用有关规定,搬迁对象精准率、搬迁后脱贫率不达标或存在虚假脱贫,弄虚作假或因工作失职等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专项检查和相关审计、稽查及社会监督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突出,其他违反国家和省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等六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并予以追究。
三、把精准识别和管理贫困人口作为夯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最关键环节
7.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按照“中医诊法”加强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坚持进退有据、农户认可、群众公认、公示公开、痕迹管理,切忌一厢情愿、自作主张、大而化之、平均分配,做到程序合规,保持规模,进出相宜,保证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达到100%。
8.精准管理贫困对象。落实“计生管法”加强贫困人口信息和项目管理,规范建立贫困户档案,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档”。针对贫困户致贫原因,制定到户脱贫规划,以村为单位对应致贫原因制定村脱贫规划,明确脱贫项目,建立项目库,完善账、表、卡、册、图,保证贫困人口、贫困村出列退出准确率达到100%。
9.精准实施扶贫项目。按照“狙击战法”精准识别贫困户致贫原因,“对症下药”,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估,认真落实“一户两规划”,一户一策,精准发力,逐步销号,确保脱贫措施一步到位。
10.提高贫困人口动态监管水平。优化贫困人口信息资源管理,确保教育、卫生、医保、民政、金融、保险等行业部门扶贫政策精准落实到位,打造脱贫攻坚督战指挥、扶贫完整数据、对象动态管理、部门协同作战、资金项目监管和大数据分析决策等“六大平台”,推进精准扶贫管理信息化、数据化、智能化,使贫困人口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完整性与准确率分别达到100%。
四、把全面落实扶贫政策作为检验扶贫成效的硬任务
11.提高教育扶贫成效。把发展教育扶贫作为治本之计,确保贫困人口子女都能接受良好的基础教育,具备就业创业能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用足用活中央、省、市教育扶贫政策,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大“雨露计划”实施力度和贫困大学生扶持力度,不断增加贫困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确保全县完成“雨露计划”培训0.2万人,义务教育巩固率98%以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90%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0%以上。
12.实现健康扶贫稳健达标。加快建立医疗兜底保障机制,提高门诊和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实行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结算机制;加大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力度;全面实施分类救治制度,开展特殊病集中救治。按照“五化”(产权共有化、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管理一体化)建设标准,全县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90%以上。确保全县村医执业合格率达到10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100%。
13.扎实推进文化及旅游扶贫。结合美丽乡村、重点扶贫村、集中搬迁安置点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确保村文化(图书)室、农民健身工程、村级文化体育广场、群众文化组织、广播电视“村村响”、“户户通”工程全部实现100%。大力推进文化旅游扶贫,全年完成乡村旅游带动脱贫0.75万人,占全县当年脱贫人数的25%以上,旅游扶贫带动贫困户从业人数较上年增长25%以上。
14.加快信息化扶贫步伐。全县通宽带、光纤村覆盖率、手机信号和网络覆盖率、广电宽带网络通达率、电信宽带网络通达率全部达到100%,电信手机网络覆盖率90%,联通宽带网络通达覆盖率达80%以上。
15.做好生态扶贫工作。把生态补偿扶贫作为双赢之策,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现生态就业,既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又增加贫困人口就业收入。争取贫困户生态护林员、退耕还林还草、公益林补偿等扶贫项目及资金较上年增长25%以上。全县森林覆盖率较上年增长五个百分点,达到62.24%以上。
16.提升金融扶贫水平。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加大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分贷统还”或“户贷合用”模式,力争全年发放小额信贷6亿元以上,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信贷2.5亿元以上,农业经营主体贷款3.5亿元以上。全县发放精准扶贫贷款同比增长90%以上,农户评级授信达到全覆盖,贫困户小额贷款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争取政策性金融机构金融支持,大力推进扶贫再贷款工作。大力发展扶贫保险业务,实施“扶贫保”工程。
17.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积极探索运用专项扶贫资金和财政统筹资金、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等量化到贫困户,在不改变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投入龙头企业、光伏发电、乡村旅游、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和城镇商业门店建设等项目,实现贫困户资产收益。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它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畜牧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
18.强化社会保障兜底扶贫。把社会保障兜底扶贫作为基本防线,加大重点人群救助力度,用社会保障兜住失去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推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做到应保尽保。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大贫困人口临时救助力度。落实低保、五保、新农保、高龄补贴等政策,确保相关政策兑现率达到100%。
19.全面实施社会关爱扶贫。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救助,聚焦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残疾人四类重点群体,构建保障机制,制定项目实施清单,切实解决难中之难、贫中之贫的对象,确保贫困有人管,政策能到手,生活能改善,不再受贫寒。各乡镇特殊困难群体服务体系建设要全部实施到位,“三留”及残疾人对象各项扶贫政策按标准100%落实到位。
20.拓展就业扶贫领域。引导各类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投资兴业,设立“就业扶贫车间”,就地就近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加强县内外劳务输出对接,开展贫困劳动力技能、实用技术等培训,实施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逐步实现贫困地区富余劳动力培训全覆盖。全年完成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0.3万人(次)以上,完成贫困乡村干部、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500人(次)以上。启动实施贫困劳力外出务工就业奖励机制,开发一批农村公路养护员、环境保洁员、生态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多渠道扶持贫困户人口就业。
21.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统筹、分配、使用和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探索投资主体多元化路子。完善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的审计检查,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全年统筹各类扶贫资金18亿元以上。扶贫搬迁资金全年达到8亿元以上,实行专款专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在明确扶贫政策和帮扶机制并签订帮扶增效脱贫协议的前提下予以支持。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省级绩效评价及专项资金统筹使用省级考评达到A类标准。
22.着力改善贫困群众生活生产条件。落实先难后易,解决贫中之贫。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着力解决边远贫困村产业发展、农田水利、安全饮水、电力保障、危房改造、生态移民搬迁等突出问题,加快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一揽子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全年投入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扶贫专项资金5000万元以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人口4.5万人以上,73个重点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饮水安全户比例达到100%。加强农村电力保障,全县自然村通电率、贫困村通电率、贫困村生产生活用电率全部达到100%。加快危房改造升级达标,完成省市危旧房改造计划。大力实施农村道路安全畅通工程,确保县财政整合配套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到位率、撤并村公路建设完成率、通村水泥路通畅率、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车率全部达到100%。
五、把社会扶贫与精神脱贫作为同步推进的有机统一体
23.认真组织“四双”驻村帮扶。紧扣“2017年全县3.5万人以上贫困人口脱贫、73个贫困村出列”的脱贫目标,结合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实施“一村一计一部门、一户一策一责任人”,组织驻村工作队、包户干部、科技特派员、帮扶企业等积极开展“四双”驻村帮扶竞赛活动,确保2017年贫困人口精准选定、精准帮扶、精准退出。
24.大力开展社会扶贫。进一步整合中央、省、市对口帮扶单位项目资源,加强省内区域协作扶贫和定点对口帮扶,深化拓展区域协作的内涵载体。积极落实社会扶贫支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多种形式组织开展“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积极落实社会扶贫责任,推进各种扶贫协会等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的社会组织建设,发挥群团组织的社会动员优势,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动员广大社会成员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和公益消费等方式支持扶贫事业,形成大扶贫统一战线。全年力争各类社会帮扶投资额达到10亿元以上。
25.实施精神扶贫行动。把扶贫同扶志有机结合,着力激发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主动性,着力培育贫困群众自力更生的意识和观念,调动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的选择、建设、监管、验收等过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能力,激发动力;推进“双创”工程,引导贫困村本土人才返乡创业创新,带动贫困户脱贫。结合“十星级脱贫示范户”等评选活动,组织开好“小组会、院子会、场子会、家庭会”,大力创导“好家风家训、好民风民俗、好社会新风尚”,树立“感恩、包容、互助、奋进”的农村精神文化,营造“我奋斗、我努力、我脱贫、我光荣”的良好氛围,及时鞭挞好逸恶劳、争贫抢贫、嫌贫弃贫等不良社会公德和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为,用榜样的力量激发贫困户脱贫致富积极性,让贫困户在物质上脱贫、精神上小康。积极创建全省“精神扶贫”试点县,每年评选表扬200户“十星级脱贫示范户”,确保群众测评满意度达到100%。
六、把全面启动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审计巡查作为一项铁的纪律
26.拓展廉洁扶贫新气象。坚持用改革方式破解扶贫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全面落实扶贫系统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成立县精准扶贫巡查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巡查“四双”包保责任、工作队管理、扶贫项目落实、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落实精准扶贫“十条禁令”,强化“一案双查”,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纪律保障。重点针对扶贫项目审批、资金监管,大力整治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滞留截留、套取项目、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有效,实现扶贫资金效益最大化、贫困群体得实惠最大化、干部成长安全最大化。
27.加大扶贫领域考核考评力度。深化扶贫领域督查考核问责机制,确保脱贫攻坚措施落地。优化精准扶贫实绩考核办法,细化年度目标考核细则,修订完善“四双”帮扶管理办法。按照“真、准、实、严”四字要求,坚持深化认识,务实重行,做实“基本功”。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加大扶贫成效的考核考评力度。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形成如临大考的紧张度、迎接大考的精气神、大考过关的成就感。制定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贫困乡镇退出标准、程序、核查办法,完善精准脱贫验收责任制,防止“被脱贫”“数字脱贫”,确保脱贫成效精准、真实、可靠。
七、把加强对扶贫工作领导力量作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证
28.推进实施“三项制度”。实施《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制度》,对驻村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社会矛盾突出、涉及违法犯罪、第三方考评问题集中、工作能力一般的扶贫工作队员实行召回制,问纪追责。启动《领导干部年度扶贫工作述职报告制度》,县委县政府组织对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17名乡镇党委书记开展年度扶贫工作书面述职,全面进行考核评价。推进《扶贫工作审计巡查制度》,县审计部门牵头,县纪检、监察、财政、扶贫等部门参与,对每年扶贫项目及资金使用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巡查。
29.压实扶贫责任。进一步完善“县负总责、乡镇主抓、村级实施、部门帮扶”的责任体制和“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实行县、乡、村、企联动驻村包户,切实提高扶贫开发的精准度。发挥干部驻村帮扶在脱贫攻坚中的“滴灌”管道作用,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选派、轮换和培训工作。各单位要把优秀干部派往“一线”,把优质服务送到“一线”,把最大的精力投向“一线”,坚持脱贫攻坚任务和责任硬碰硬、实打实、点对点、面对面、心连心,以铁肩担当的责任、铁石心肠的纪律、铁杵磨针的韧劲,全力推进扶贫攻坚。
30.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抓好党建促脱贫。选好配强村级两委班子,将返乡农民工、带富能手、退役军人中的优秀分子选拔进入村两委班子,着力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加强第一书记选派,帮助建班子、带队伍、抓扶贫、促发展,打造“永不走的扶贫工作队”。
31.加强扶贫队伍建设。按照“抽硬人、硬抽人”的原则,调整充实扶贫攻坚力量,切实解决和加强县扶贫攻坚办及各乡镇扶贫机构人员配置,坚持政策激励在扶贫一线锻炼和成长的干部,优先提拔任用扶贫一线作出优异成绩的扶贫干部,做到工作上严格要求,政治上厚爱一层,生活上关心照顾,坚决不让“老实人”吃亏。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32.营造脱贫攻坚良好氛围。加大扶贫攻坚宣传力度,弘扬时代主旋律,营造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及时处理扶贫领域舆情信息,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提高脱贫攻坚的知晓度和政策透明度。总结推广脱贫攻坚经验做法,形成示范引领效应。突出舆论引导,深度挖掘和宣传脱贫攻坚中的先进典型,对年度脱贫攻坚“优胜乡镇”、“先进帮扶单位”、“优秀第一书记”、“先进扶贫工作者”、“先进社会帮扶主体”和“十星级脱贫示范户”予以表扬和奖励,以正面典型凝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社会共识和正能量。开展返贫问题专题调研、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跟踪调研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精准扶贫观察与研究。
中共竹山县委办公室 2017年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