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20
中共竹山县委
关于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7年4月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按照“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健全坚强有力的组织体系
1.优化村级党组织设置。积极适应农村发展新形势,大力推行“党组织+”模式,重点加大在专业合作社、产业协会、龙头企业等重点领域中建立党组织力度,提升村级党组织服务、推动产业发展的能力。对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村级党组织,可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党支部。完善村级配套组织建设,以党组织为核心,健全村民自治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配套组织,引导发展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健全完善红白理事协会、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团队等群众组织,着力构建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各类组织共同参与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组织体系。
2.强化村级党组织政治功能。村级党组织是村级组织的领导核心,要加强对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有效领导,组织带领农村党员群众落实精准扶贫各项政策措施。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的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十星”系列创建活动,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要发挥微信、手机客户端、电商平台等新媒体在组织动员群众中的作用,把“互联网+”引入乡村社会治理、党员教育管理、引领经济发展等各个方面。
3.提升村级党组织服务能力。村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组织群众、动员群众、教育群众、引领群众的重要责任,帮助农民群众解决好生产发展、日常生活等方面实际困难。着力增强村级党组织服务发展的能力。开展以“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把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培养成经济合作组织带头人,把经济合作组织带头人培养成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为主要内容的“双建双培”活动。着力推广“支部+”的村级经济发展模式,通过支部牵头引导、党员能人引领带动,将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产业协会等优质资源与农村群众链接起来,实现“强带弱、富带穷、支部带群众”的目标。
4.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严格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带领致富能力强、群众工作能力强的“一好双强”标准,选好选准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乡土能人、退伍军人、一村多名大学生毕业学员中选拔。本村一时无合适人选的,可以选派乡镇干部兼任或从邻近村选派合适人员担任。着眼2018年村支“两委”换届,对现有村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逐村分析研究,做到提前调整使用一批、掌握储备一批。继续全面坚持依法依规推进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逐步实现全覆盖。继续从县乡机关选派优秀干部到村兼任“第一书记”,加强日常管理,严肃工作纪律,驻村开展工作。
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各乡镇党委根据2016年度基层党建考评结果,对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界定情形,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倒排确定一批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纳入全县重点整顿范围。乡镇党委要针对每个后进村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条分析,找准病灶,细化措施,结合精准扶贫工作,落实“五个一”工作措施,即明确一名县乡领导联系、制定一个整顿提升方案、组建一个帮扶工作专班、选派一名“第一书记”、建立一个整改工作台账,集中整改,抓好落实。县委组织部每年对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逐个验收,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限期补课,已经整顿转化的要跟踪问效,防止反弹。
二、落实村干部专职化管理,建强脱贫攻坚的骨干队伍
6.落实村干部专职化管理。制定《竹山县村干部专职化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村干部日常管理。乡镇党委政府要督促村干部专职化做好村里各项工作,把主要精力放在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部署和服务群众上。坚持工作例会制度,乡镇党委每月召开1次村主职干部工作例会,村党组织书记每周召开1次工作例会。严格日常考勤,村党群服务中心每个工作日至少要安排1名村干部值班,重要工作或重大活动期间应有村干部24小时值班。严禁走读跑读现象,村干部日常工作、生活居住必须在村辖区内。县委组织部比照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对村党组织书记统一建档,乡镇党委对其他村干部建立档案,对基本信息、履职表现、年度考核等情况进行记录归档。
7.推进村干部绩效考核管理。村干部工作报酬实行“基本报酬+绩效报酬”的结构报酬制,其中基本报酬占40%,绩效报酬60%。基本报酬由乡镇党委政府按月发放,绩效报酬由乡镇党委政府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不同等次,兑现给村干部个人。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等次的全额发放绩效报酬,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绩效报酬60%发放;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的不发绩效考核报酬,其中村党组织书记考核等次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健全完善村干部“双述双评一挂钩”制度,每年底村主职干部要分别向乡镇党委和政府,本村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述职,接受评议,其他村干部分别向村支“两委”和群众代表述职。
8.推行村党组织书记任前备案管理。乡镇党委在拟调整村党组织书记前,要向县委组织部书面报告调整方案,写明调整原因、拟任人选及产生方式等,征得同意后,乡镇党委方可组织开展实施。实施过程中要和县委组织部保持动态联系,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乡镇党委在人员正式调整到位后10日内,要将任免文件等相关资料报送县委组织部。备案结果作为认定村党组织书记任职经历和履职情况的必备材料,作为考录公务员、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取工作报酬等重要依据。坚持凡动必备的原则,瞒报、少报、漏报、缓报村党组织书记任职变动情况的,直接追究乡镇党委书记责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备案材料必须真实,对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一律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试行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村干部要对日常生活中由本人操办或者参与操办的婚丧嫁娶、乔迁建房以及子女满月、经商办企业等重大事项进行报告。其中村书记向乡镇党委报告,其他村干部向村支两委报告。实行年度例行报告和随时报告制度,年度例行报告是在每年第一季度,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随时报告是指凡有需要报告事项情形发生之前,要“第一时间”报告,不得事后报告。乡镇党委要严格要求,组织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对不按时报告、漏报及不如实报告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约谈、函询、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10.加强村干部民主监督。乡镇党委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村干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宣传教育,增强村干部讲纪律守规矩意识。指导村级组织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规范监督权限、内容和程序,切实代表村民履行日常村务、财务监督职责,积极开展村务监督工作。健全村支“两委”议事规则,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程序,对涉及村集体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一律推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程序。乡镇党委要加强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加强对村干部的任职和离任经济审计,审计结果要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开,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实施能力素质提升计划,育强本领过硬的中坚力量
11.加强村干部教育培训。将村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党委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每年对村主职干部进行轮训,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乡镇党委每季度要对村干部集中培训1次以上。2017年,县委组织部依托县委党校举办6期“党建促脱贫”培训班,对全县村主职干部进行一次轮训。进一步拓宽培训渠道,组织部分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到经济发达地区进行1次培训学习。继续实施学历教育计划,重点抓好45岁以下现任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学历教育。整合培训资源,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乡镇,依托现有资源,开办乡镇党校,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实效性,不断提升村级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12.实施农村党员“双育”工程。大力实施以党员党性教育和技能培育为主要内容的“双育”工程。凡未纳入县委干部教育培训范围的农村党员,每年至少接受4次党性教育和2次“菜单式”脱贫攻坚技术技能培训。县委组织部负责举办示范培训班,乡镇党委负责组织全员实施。以45岁以下农民党员为培训重点,加大农民党员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等培训,重点加强扶贫政策、现代农业、农村电商以及乡村治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县林业、农业、畜牧等部门,要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种殖、养殖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县人社、农机、教育等单位,要制定优惠政策,开展驾驶、烹饪、计算机等职业技能培训,使农民党员致富能力和带领群众共富能力明显提高。
13.推进“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重点在村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小微企业骨干、农村合作组织骨干中招录“一村多名大学生”,并积极把“一村多名大学生”学员培养成村干部。针对农村实际和农民特点,认真落实学费减免等政策,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力争通过3年努力,在全县培养500名“留得住、用得上、能致富”,具有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能力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的新型农民大学生。县组织、人社、农业、财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加大对“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的资金、技术扶持力度,支持他们兴办实业、创办实体、推广技术,发挥“一村多名大学生”的带头带领作用。
14.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和发展党员有机结合起来,注重从致富带头人、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返乡能人、复员军人中培养发展党员,每村每年至少培养1—2名入党积极分子。要按照主职1:2,副职1:1的比例建立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信息库,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乡镇党委参照在职村干部管理模式,定期对村后备干部开展集中教育培训,坚持备用结合,加强跟踪培养,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农村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把“互联网+”引入日常教育管理,用好微信、QQ群、微博等新媒体,创办一批网络党校、网上课堂,使每名党员都能够融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
15.深化拓展“双十星”争创活动。围绕“四个精准”,突出脱贫攻坚,深化拓展“双十星”争创评选活动,以精神脱贫助推精准脱贫,引导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中争星创星。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细化“双十星”争创内容和评选办法,稳妥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巩固深化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党费清理、党支部不按期换届等专项清理成果。围绕强化服务意识,立足不同党员行业特点,按照“十星表扬激励、中间巩固提升、后进整改提高”的要求,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激励约束等一整套科学完善、规范严密的争创机制。县委组织部要加大工作指导,分类培植一批示范点,县委在“七一”前后,集中宣传表扬一批“双十星”争创活动先进典型。
四、推进党群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打造为民服务的综合平台
16.分类推进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乡镇党委要针对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现状,结合村人口数量、产业发展、脱贫攻坚等实际情况,因村制宜制定党群服务中心提档升级计划。要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搞建设,防止重复建设,不得举债建设。县委重点加大边远贫困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对调查核实确无活动场所或服务功能严重不全、年久失修的村党群服务中心,分批纳入新建设计,县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对条件相对简陋、服务设施不配套的,乡镇党委要立足实际提出改扩建计划,验收合格后,县委组织部从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和县管党费中适当给予补助。凡新建、改扩建村级党群服务中心,要提前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对建设规模、功能配置、资金来源等严格把关,未经审批同意一律不得动工建设。
17.建管并重加强日常管理。按照“多务合一”的要求,坚持建管并重,以用为本,切实增强服务功能,抓好管理使用,做好活动记载,充分发挥党群服务中心服务功能。要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健全学习培训、工作例会、为民服务、环境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广大党员和群众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政策宣传、文化娱乐等活动,确保制度规范,管理科学,运转有序。坚持好中选优、全面覆盖原则,落实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管理员制度,专职负责日常管理。切实加强党群服务中心资产管理,乡镇党委政府要对党群服务中心的所有资产进行统一清理登记造册,登记备案,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或损坏。未经县委组织部审批,乡镇和村级不得擅自处置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及其资产。
18.拓展提升“多务合一”功能。总结推广麻家渡镇总兵安村党群服务中心便民、便利、便捷服务模式,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坚持“一室多用、多室共用”的原则,有条件的村要将警务室、经济合作组织办公室、便民小超市、网店、村卫生室等纳入其中,切实提高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综合使用效率。协调整合邮政、电信、金融、司法、农技等部门资源,依托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布局电商、物流、金融等业务站点,为党员群众提供网络代买代卖、物流快递收寄、金融业务办理、法律咨询援助、农业技术指导等服务。各乡镇要选择3至5个条件成熟的村,培植一批党群服务中心“多务合一”示范点。县委组织部要加强对示范点创建的指导,验收合格后予以适当补助。
19.着力创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岗位在村”工作机制,按照乡镇班子成员包片驻村、一般乡镇干部蹲点驻村、乡直单位干部帮扶驻村的选派方式,围绕精准脱贫和为民服务等,推进乡镇干部驻村工作规范化、为民服务实效化、联系群众常态化。进一步加强县、乡、村三级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在实现互联互通的基础上,规范日常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积极构筑三位一体公共服务平台。积极适应脱贫攻坚等工作需要,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平台,以“便民服务卡”为载体,推动深化“有困难找支部、需办事找干部”活动,为群众提供办证代理、说事议事、矛盾调解等服务,让基层阵地筑牢在百姓心中。
20.加快推进农村电商发展。将农村电商作为乡村党组织服务群众的新载体,鼓励支持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党员能人开办网店。充分依托电子商务推销农特产品、代购生产生活用品、带动农民群众和农村经济发展,拓展乡村党组织服务群众的手段。乡镇党委政府要结合农村淘宝、邮乐购等项目平台,加快推进村级电商服务站建设,实现全覆盖。组织动员大学生村官至少创办1家网店,带动5户左右群众开办网店,扩大电商扶贫效益。继续实施“一村一名电商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加大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管理员和村干部电商培训力度。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商务局负责,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电商人才示范培训班。
五、全面提升基层保障水平,夯实干事创业的工作基础
21.明确村干部工作报酬标准。按照鄂办发〔2015〕27号和十办发〔2015〕32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村干部工作报酬相关政策。其中村书记、主任“一肩挑”的年均工作报酬3.5万元,村书记、主任分设及村文书年均工作报酬2.5万元,其他村副职干部年均工作报酬2.1万,并根据财力增长情况,分阶段建立村干部工作报酬适时调整机制。适当提高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离任村书记、村主任和村文书年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1500元、1200元。同时将年满60岁、累计任职10年以上且正常离任的村副职干部纳入补助范围,每人按年均500元标准补助。
22.提高村级组织活动经费。完善县财政保障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机制。从2017年起,村级组织活动经费按照每个行政村平均3万元的标准,足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由县财政根据核定的各乡镇所属村数拨付到乡镇。村级组织活动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村级组织运转所必须的办公费、水电费、报刊费和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慰问帮扶困难党员、档案建设等各项支出。要严格控制支出,加强财务监管,全面落实村级财务双代管制度。乡镇党委政府要指导督促村级组织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至少每季度公示一次村级组织活动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23.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鼓励和支持村级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级保障能力。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盘活农村土地、培植经济实体、发展合作组织等途径,实行“一村一策”。大力扶持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在金融贷款、技术指导、市场开发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县委重点加大对省定61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帮扶力度,落实专项奖补资金,整合相关项目。每个乡镇重点培植1至2个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推动探索创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县打造一批村集体经济过10万元的样板村。县直驻村帮扶单位要发挥部门优势,提供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扶持。
24.切实优化基层工作环境。严格控制和规范面向村级组织的各项检查等活动,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实实在在为基层减负。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结对、联村共建机制,加大县直、乡镇机关驻村联系帮扶力度,推动资源下沉。县直各部门要加强对村级工作的具体指导,支持村支“两委”创新开展工作,注重帮助村级组织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大对优秀村干部的表扬奖励、宣传推荐力度,支持村干部理直气壮的开展工作,使村干部得到社会的理解和尊重,增强村干部的荣誉感和成就感,为村干部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努力形成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鲜明导向。
25.明确落实领导工作责任。县委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落实情况纳入县乡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和联述联评联考的重要内容。县委组织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职责,强化工作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乡镇党委要强化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阵地在村的意识,精心组织、精准发力、全面推进,确保圆满完成“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目标任务。县直单位要认真履行驻村扶贫攻坚责任,结合部门职能,摸村情、察民意、解难题、办实事,加快推进驻村精准脱贫。村党组织要履行主体责任,主动谋划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细化实化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帮扶标准和措施,明确时间节点,逐步逐项推进落实。
中共竹山县委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