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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加快中药材扶贫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0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快中药材扶贫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中药材扶贫产业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竹山县委办公室      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


关于加快中药材扶贫产业发展的意见


中药材产业是国家、省、市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朝阳产业。竹山县地处秦巴山腹地、南水北调源头,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面临绝佳的政策机遇。为深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县域经济发展新动能,切实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加速精准脱贫进程,现就中药材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立足竹山资源禀赋,坚持以产业增收、带动脱贫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市场主体、规模发展的思路,突出科学规划布局、市场主体培育、服务平台打造、标准基地建设、产业链条联结五大重点,创新突破,攻坚克难,着力提升产业质效,助力精准脱贫,为实施“一核两带三为主”、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竹山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2.发展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体。遵循市场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律,强化规划引领和平台建设,突出市场主体在产业发展中的牵引作用,带动广大农户参与产业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因地制宜、适度发展。综合区位、土壤、气候、植被等自然资源条件,科学规划布局,确定主导品种,建设核心示范基地,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发展,不搞行政命令、不作统一要求。

——创新为先、绿色发展。按照生态、环保、绿色、安全的要求,突出科技在产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提升产业质效,兼顾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民生为本、持续发展。坚持把中药材作为精准脱贫重要产业,进一步完善产业模式,强化风险管控,通过发展产业推动全民创业,带动农户就业增收,助力精准脱贫。

3.发展目标

从2018年起,全县每年新发展道地中药材基地1万亩,力争到2020年,全县新增中药材基地面积3万亩(其中道地草本药材1.5万亩、木本药材1.5万亩),总面积稳定在8万亩左右。全县中药材年总产量达到1.2万吨以上,年总产值达到2.6亿元以上,综合产值达到10亿元,带动5000户贫困户通过发展中药材产业实现脱贫出列目标。

二、工作重点

4.优化品种布局。按照分区域规划、分产业布局、分类别指导的要求,坚持适地发展,主推优势品种,逐步形成布局科学、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优质中药材产业体系。木本类药材重点发展杜仲、娑罗树,稳定肚倍种植面积;草本类药材重点发展党参、丹参、柴胡、金线莲;金银花可用2至3年时间引进良种试验种植,成功后再稳步发展。各乡镇要根据气候、土壤等特性,因地制宜确定种植规模和品种,将产业规划与贫困户精准对接,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5.培育市场主体。支持天新医药、妙莲天香等企业发展,积极与国内知名药企对接,大力引进有科研团队、有自主品牌、有销售市场的中药材企业入驻竹山发展。按照中药材产业布局,有针对性的培育专业合作组织,发挥村支“两委”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功能,引导贫困户加入合作组织,参与产业发展。大力培植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逐步引导产业大户创建实体,吸纳贫困户发展产业、就近就业,实现脱贫出列。

6.健全服务体系。发挥中药材企业的研发、技术、信息、人才等优势,支持组建中药材研发中心,打造产业发展的核心引擎。支持企业建立分区域的技术服务团队,进农户、到地块、分时节指导药材产业发展。整合县农业技术服务资源,组建区域性中药材技术服务中心,创新绩效、薪酬、管理模式,增强协调服务实效。采取“以钱养事”办法,聘请具备资质的社会力量参与技术服务工作。

7.建设标准基地。按照中药材GAP基地标准,整合项目投入,配套相关设施,规范基地管理,建设标准化基地。大力发展复合农业,推广“林药”套种模式,现有特色产业基地能套种药材的尽量套种,切实提高产业基地的综合收益。

8.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中药材基地的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对连片规模达到200亩以上的种子种苗繁育基地、1000亩以上的中药材种植基地,比照通村油路(水泥路)标准配套建设产业公路,并优先安排水利灌溉、配方施肥等项目,改善生产条件。

9.延长产业链条。按照产加销一条龙、农工贸一体化的发展要求,创新发展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推动精深加工,实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农、旅、商一体发展的思路,发挥中医药多种功能,建成一批观光基地、体验乐园、医养中心,最大限度挖掘潜力,富民壮财。

三、扶持政策

10.扶持基地建设。对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大户等连片种植50亩以上道地中药材基地的,每亩一次性给予500元的种苗补助;对新引进试种示范多年生的中药材品种,集中连片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每亩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种苗补助;贫困户新发展2亩以上中药材的,每亩给予500元的种(苗)奖扶。

11.支持企业发展。一是招商引进中药材企业,为企业代建厂房及厂区基础设施,实行厂房租赁招商。 二是企业入驻竹山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建成投产后按照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三是企业年产品出口创汇额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的,每出口1美元给予0.05元人民币的奖励。四是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带动5户以上贫困户达到脱贫验收标准,且家庭人均收入80%来自中药材产业收入的,每带动1户奖扶2000元(带动5户以下的不予奖扶)。

12.支持队伍建设。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企业在竹山境内建立院士工作站、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工程中心等,以及“绿色通道”引进优秀中药材专业人才的,参照《竹山县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竹办发〔2017〕27号)予以支持。

13.支持产品研发。企业研发产品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著名商标”、“三品一标”认证,企业荣获农业产业化国家级、省级、市级龙头企业等,按照《中共竹山县委、竹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的意见》(竹发〔2012〕9号)予以支持。

14.建立风险调控机制。建立中药材产业风险基金,降低药农种植中药材的市场风险。建立中药材产业自然灾害保险体系,为药农种植中药材遭受自然灾害提供保障。建立中药材收储基金,对大宗中药材仓单质押提供流通资金。

四、保障措施

15.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中药材产业建设领导小组,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丁清华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蔡望明任副组长,县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招商局、县食药监局、县卫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农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县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协调督导年度计划落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分管领导,组建专班推进,全力抓好落实。

16.创新发展模式。按照“企业+合作社+大户+贫困户+基地+保险”模式,激活各类要素,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企业牵头主抓技术服务,采取订单收购方式,负责加工、销售。合作社重点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抓好宣传、组织、协调、服务工作。产业大户、贫困户等负责中药材生产。探索政府补助、企业出资、大户自筹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农户种植风险。

17.严格绩效考评。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要把中药材作为全县重要的扶贫产业,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县委、县政府把中药材纳入对各乡镇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年度目标农业产业化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兑现。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中药材产业年度工作计划、考评细则,组织检查督办,凡落实不力、履责缺位的予以通报批评,按程序严肃问责追责。

中共竹山县委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