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20
中共竹山县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竹山县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经县委同意,现将《竹山县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竹山县委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
竹山县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务实高效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县委决定从2018年1月上旬至6月底,在全县范围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结合省市通报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全面查找我县存在的类似问题,集中开展7个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扶贫脱贫两个责任不实、政策宣传执行不力、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突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缺位、基层党组织建设虚化弱化、驻村帮扶不深入等问题,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转变工作作风,强力推动攻坚,确保全县如期脱贫摘帽。
二、治理重点
1.扶贫脱贫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治理全县乡镇党委、县直扶贫脱贫职能部门和村(社区)党支部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执行决策部署不到位;学习贯彻上级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及时、不深入;对巡视巡察、暗访督查、扶贫检查、考核评估、专项审计中发现反馈的问题不重视、整改不到位、追责不严肃;工作压力传导不到位,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佳,有的干部职工对精准脱贫包保对象情况不清楚、帮扶走过场等问题。
2.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少数领导同志政策不清、情况不明、监管不力,任务层层转交,担当尽责不够;少数职能部门简单套用上级文件,制定政策脱离实际,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少数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管理粗放,项目随意变更、重建轻管、推进迟缓、验收不严、损失浪费,资金滞留迟拨;少数乡镇、村热衷搞“路边花”“栽盆景”,不结合实际搞形象工程;少数乡镇、村弄虚作假、应付检查,拼凑村集体经济收入、贫困户家庭收入,搞“数字脱贫”、应付检查;扶贫工作会议多、检查多、表格多,过度督办检查,结果运用不够等问题。
3.扶贫政策措施宣传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治理产业扶贫规划不细、措施不实、特色不优,与贫困户利益联结不紧密,合作社覆盖率不高,龙头企业带动不够,稳固脱贫长效机制建立滞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四制”管理不到位,配套设施不完善,产业、建房不同步,有的贫困户负债建房;贫困户参加新农合比例不够,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贫困户子女没有享受教育扶贫政策,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不到位;就业扶贫力度不够,没有对接市场,按需培训,贫困户就业率不高;金融扶贫不到位;兜底保障扩面提标进展慢,没有做到“应保尽保”等问题。
4.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腐败问题。治理扶贫项目资金被套取骗取、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扶贫项目立项、申报、审核、审批、施工、监理、验收、报帐、结算等环节违规操作,谋取私利;以争资金、跑项目等名义收送钱物,插手扶贫工程;扶贫项目招投标弄虚作假,将扶贫项目建设化整为零、折分标段、分包转包;超范围使用扶贫资金,违规将扶贫资金挪用于非扶贫项目、日常办公接待、干部补贴发放等问题。
5.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治理各级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聚焦不够,信访问题调查不及时、核实不到位,该处理的没有依法依纪依规处理到位,该问责的不敢大胆问责,甚至以案谋私、压案不查、查小放大,以及为他人说情、打招呼、帮助隐瞒等问题。
6.部分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治理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弱化,贯彻落实上级脱贫攻坚政策不力,措施不到位,执行有偏差;少数村级班子软弱涣散,党建引领脱贫攻坚乏力;少数村干部存在违纪违规现象,缺乏有效防控措施;部分村集体经济薄弱,没有相对固定的收入来源,服务群众能力不强等问题。
7.驻村帮扶工作不深入、宣传引导不力、帮扶措施不实的问题。治理驻村帮扶作风不实、工作漂浮,工作队长、村第一书记履职尽责不力,制度执行不严格;驻村帮扶干部做群众工作不到位,对贫困户教育引导不力,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不够,贫困户习惯“等靠要”,依靠自身脱贫的内生动力不足;对贫困户脱贫项目规划不到位、帮扶措施不精准;简单以慰问、给钱给物等方式帮扶,不注重帮助解决长久脱贫问题;对精准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群众对政策知晓率不够,认可度较差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1.全面开展自查(1月上旬至1月20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对照治理重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本乡镇、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建立自查整改清单台帐(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自查要到边到角、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各单位自查整改清单于1月20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委巡察办、县攻坚办。
2.专项巡察检查(1月至3月底)。县委巡察办组建专班,集中力量,对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县委巡察办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列出问题清单,按程序进行处理,督促被巡察单位及时整改。对巡察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应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3.开展集中治理(1月至6月底)。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坚持自查自改、边查边改,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县委巡察发现的问题、群众信访投诉的问题,要一并纳入整改台帐,以问题“清零”为目标,一项一项抓落实,整改情况及时向县委巡察办、县扶贫攻坚办报告。乡镇纪委书记主要精力要聚焦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按照职责权限抓好核实处理工作。县直扶贫职能部门要明确专人,组建专班,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及建章立制工作。
4.督促检查指导(1月至6月底)。县委成立4个专项治理工作专班,采取专项检查、突击检查、暗访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县直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全面发现问题、分析根源、提出建议、督办落实,帮助被检查单位整改落实。督查发现的重要典型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机关查办。
四、工作要求
1.压实领导责任。县委成立扶贫领域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办。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履行联系乡镇、分管部门、驻点村精准脱贫的督导责任和包保户精准脱贫的帮扶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办。各乡镇党委要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对本乡镇专项整治、政策落实、项目管理、数据上报等全面负责。县直扶贫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主动认领问题,落实问题整改责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安全。县直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帮扶主体责任,推动驻点村精准脱贫。
2.挂牌督办整改。建立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协作机制,全县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由县委巡察办建立台帐、督导整改,与县攻坚办、整治工作专班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涉及重大突出问题、上级反馈交办问题、督导发现典型问题,提请县委挂牌督办整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经县委审定后及时交办、督查落实,具体工作由县委督查室承担。
3.建立常抓机制。集中治理工作中,各责任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套有效机制,推进源头治理,杜绝问题发生。集中治理结束后,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继续聚焦扶贫领域存在问题抓整治,县专项治理专班不撤、单位不变、措施不减,持续发力,常态整治,直至全县整体脱贫摘帽。
4.严肃执纪问责。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构要落实责任、动真碰硬,铁腕执纪、铁面问责,决不允许息事宁人、姑息迁就。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对情节轻微的要及时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对突出问题整改不力,巡察检查不严格、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的,同步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大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核实和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特别是对搞“虚假脱贫”“数字脱贫”和贪污腐败、向扶贫项目资金伸黑手的,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从快从严从重处理。
附件:县委扶贫领域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工作专班
县委扶贫领域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及下设工作专班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龚举海 县委书记
副组长:陈建平 县委副书记、县长
方孝春 县委副书记
成 员:李燕艳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丁清华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王海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陈应洲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龚世华 县政府副县长
殷世山 县政协副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机关,李燕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专项问题治理工作专班
1.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治理工作专班
责任领导:方孝春
责 任 人:陈 松 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县委巡察办、县扶贫攻坚办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对乡镇党委政府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县直部门帮扶主体责任不力,落实扶贫政策不到位、措施不精准,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不够和扶贫政策宣传引导不力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2.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监管缺失专项问题治理工作专班
责任领导:王海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龚世华 县政府副县长
责 任 人:胡光凯 县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县委巡察办、县农办、县扶贫攻坚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县审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县政府金融办。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对扶贫项目、扶贫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全面审计,对扶贫产业不配套、扶贫项目论证不充分、扶贫项目实施监管缺失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3.基层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和作风方面问题治理工作专班
责任领导:李燕艳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责 任 人:刘 锐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
配合单位:县委巡察办、县审计局、县扶贫攻坚办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对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规、作风建设、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4.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虚化问题治理工作专班
责任领导:丁清华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责 任 人:杨德远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责任单位: 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委巡察办、县扶贫攻坚办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党建“整县推进”计划,整治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虚化、驻村“第一书记”选派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中共竹山县委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