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20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在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
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开展巡查督导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在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开展巡查督导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竹山县委办公室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
关于在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开展巡查督导的工作方案
为确保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以下简称“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同意从7月上旬开始至10月底,对全县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巡查督导,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巡查督导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实行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县纪委、县扶贫办组织实施,对县委、县政府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扶贫政策落地和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着力发现各乡镇在监督检查工作中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负责任、提供数据不全不实、核查问题走过场、有案不查、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问题,推进各地真查真核、扎实整改问责,督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建章立制。
3.坚持查督结合。对巡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乡镇及业务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典型问题及时报送县纪委、县扶贫办。
二、巡查督导人员安排
1.第一巡查督导组
组长:熊彬县目标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副组长:金红云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
成员:陈恒艳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主任
柴林林县社会救助局核对中心干部
周义仁县卫计局医政股长、健康办主任
联络员:唐官琼县国土局干部
督导乡镇:秦古镇、竹坪乡、大庙乡、得胜镇
2.第二巡查督导组
组长:陈太平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副组长:孙明辉县教育局总会计师
成员:程辉县医保局副局长
陶康县易迁办干部
联络员:付强县住建局干部
督导乡镇:城关镇、潘口乡、双台乡、楼台乡、文峰乡
3.第三巡查督导组
组长:龙世成县委组织部主任科员、干部监督科科长
副组长:柯靓县卫计局副局长
成员:袁慎学县林业局副局长
吴建军县残联副理事长
杨鑫县水务局干部
联络员:陈吉国县攻坚办“四双组”干部
督导乡镇:溢水镇、麻家渡镇、宝丰镇、擂鼓镇
4.第四巡查督导组
组长:蔡成胜县民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大明县农业局副局长
成员:高代斌县教育局职教股股长
联络员:龚瑞县人社局干部
督导乡镇:深河乡、上庸镇、官渡镇、柳林乡
三、巡查督导内容
1.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各乡镇党委、政府是否履行主体责任;是否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明确一名党委副书记主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推动责任压力向基层传导延伸;是否抽调专门力量承担专班日常工作;检查专班内部分工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的履行。
2.检查各地巡查督导情况。检查乡镇党委、政府是否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成立巡查督导组,制定巡查督导工作方案;检查巡查督导工作人员是否履职尽责,巡查督导工作是否深入扎实,巡查督导发现问题是否及时整改。
3.检查宣传发动工作情况。检查乡镇组织村、社区对7个方面20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是否公示到位,对监督检查工作的宣传是否到位,群众知晓率是否达到100%。
4.检查问题线索核查情况。对问题线索核查工作指导把关,检查各地核查组织情况,问题线索是否真查真核,是否及时组织专人登录监察系统,填报问题线索核查及复核抽查情况,督促被巡查乡镇加大对重点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力度;检查查否的问题线索是否属实,定性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敷衍塞责的问题;对发现核查不认真、不扎实等问题及时督促各乡镇按干部管理权限追责问责,同时向县纪委、县扶贫办报告。
5.检查整改问责情况。检查对已查出的问题是否及时组织整改,涉及的党员干部是否及时进行处理,对存在体制机制问题是否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督促被巡查督导乡镇严肃查处问题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被巡查督导乡镇及部门对违纪违法问题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
四、巡查督导方式
1.受理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当地在精准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检查各地问题线索核查情况,抽查已查否的问题线索。
3.调阅有关文件、会议资料、财务凭证、审核审批材料原始发放记录等。
4.进村入户实地查看,向群众和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五、巡查督导程序
1.巡查督导组开展巡查督导前,熟悉7个方面20项精准扶贫政策和被巡查督导乡镇比对出的问题线索情况。
2.进驻被巡查督导乡镇后按照规定的工作方式,开展巡查督导工作,对群众反映与此次监督检查工作相关的问题线索,要认真对待,深入了解并督促相关单位调查核实。
3.巡查督导工作过程中,及时向县纪委、县扶贫办汇报巡查督导工作情况。
4.巡查督导工作结束后,形成巡查督导工作报告,如实报告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对被巡查督导乡镇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提出建议。
六、工作和纪律要求
1.各巡查督导组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和指导责任,全面掌握被督导乡镇核查工作情况,根据分工制定巡查督导工作计划,按规定高标准完成巡查督导任务。
2.各巡查督导组参加县纪委、县扶贫办组织召开的巡查督导工作会议,汇报巡查督导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每轮巡查工作结束后,向县纪委、县扶贫办书面上报一次巡查督导情况。
3.被巡查单位要主动接受巡查,配合巡查督导组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问题线索方面的原始文件、数据资料等。
4.各巡查督导组要发扬吃苦耐劳、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不放过任何疑点,找问题、抓典型、促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5.各巡查督导组要模范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实施办法,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良好形象。
中共竹山县委办公室2018年7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