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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脱贫攻坚巡村访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0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脱贫攻坚巡村访户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宣传教育发动群众,强化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完善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巡村访户制度,提高“三率一度”工作水平,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村访户任务安排

1.县“四大家”主要领导、分管扶贫攻坚领导(8人),对全县乡镇、村分片包干,有针对性地开展巡村访户活动。原则上每年对所包片的村完成一轮走访,每周用2天时间集中走访1个村,每个村入户走访矛盾集中、问题突出的农户不低于20户(含非贫困户)。

2.其他县级领导按照责任分工,每年对所联系乡镇的所有村、所有贫困户开展一轮巡村访户活动,另适度开展对非贫困户的入户走访(其中对本人所联系村走访50%以上)。

3.县直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一肩挑”的含值班领导),对本单位所联系贫困村的所有农户分区负责,每人每年对所有农户开展入户走访不少于4次,每季度不少于1次。

4.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对本乡镇所有村各按50%,每年对所有农户开展入户走访1次。其他乡镇干部、乡(镇)直单位负责人,按乡镇分工安排,每年对所驻(联系)村的所有农户,开展入户走访不少于10次。

5.全体包保干部(县财政供养在职人员)每月对本人所包保贫困户入户走访不少于1次。驻村帮扶工作队第一书记、队员按照“5天4夜”等要求,常年开展入户走访工作;片长、工作队长在按要求对本人所包保贫困户开展入户走访的基础上,按照驻村帮扶时间要求,每年对所驻村的所有农户开展入户走访不少于4次。

二、巡村访户主要责任

1.上门宣讲扶贫政策。认真系统学习扶贫政策,进村入户开展扶贫政策和党的惠民政策宣讲,群众对扶贫政策知晓率达到100%。

2.了解群众期盼。及时掌握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思想动态,对民之所需、民之所盼认真梳理,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督导驻点村、联系户实施“5+1”行动,协调做好相关工作。

3.解惑释疑,化解矛盾。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和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进行细致摸排,能现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制定化解方案,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4.指导贫困户增收脱贫。掌握贫困户收入来源,帮助发展主导产业、解决就业增收问题。

5.调查了解扶贫政策落实兑现情况,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发现问题能解决的当即解决,超越自身职责权限的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力争及时有效解决。

6.积极查找贫困村、贫困户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因地因人制宜明确解决办法,确保高质量完成“村出列、户脱贫”任务。

三、巡村访户工作要求

1.坚持求真务实作风。巡村访户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严守工作纪律,尊重群众感情,虚心向群众请教,严禁走马观花、弄虚作假、颐指气使、前呼后拥,禁止镇村干部陪同。食宿问题按县已制定出台的政策落实。

2.实行痕迹化管理。开展巡村访户要做好工作日志,随时接受各级调阅查核。走访本人包保贫困户要注意查核档案资料,按要求填写扶贫手册。对巡村访户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清单,分类型、分层次向镇、村两级党组织和驻村工作队及上级主管部门反馈。

3.开展跟踪回访。要对巡村访户发现的问题和矛盾纠纷开展定期回访,禁止脱离群众、一问了之。对问题清单实行销号式管理,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4.开展工作报告和述职。县级领导每月向县委报告一次巡村访户工作开展情况;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两月向县扶贫攻坚办报告一次巡村访户工作开展情况;驻村工作队向片长、片长向县扶贫攻坚驻村帮扶管理组每两月报告一次巡村访户工作开展情况;各乡镇、县直单位其他包保干部每两月向本乡镇、本单位党委(党组)报告一次巡村访户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分层级开展巡村访户工作述职。

5.强化工作督查。县、乡两级攻坚办要组织专班,加强对巡村访户工作的督查,原则上每两月督查一次、每季度通报一次,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加大突出问题通报曝光、问责追责力度。

中共竹山县委办公室     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