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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扶贫车间”和农村安幼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21-07-20

关于社区“扶贫车间”和农村安幼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会议纪要


2018年5月31日,县委书记龚举海率相关县领导到宝丰镇、麻家渡镇、溢水镇实地调研,随后在溢水镇主持召开会议,研究社区扶贫车间和农村安幼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社区扶贫车间建设

会议强调,社区扶贫车间是解决贫困群众在家门口就业挣钱、推动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主动谋划,积极推动。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因地制宜、带动脱贫的原则,鼓励有专业技能、管理经验的市场主体,兴办社区家庭式扶贫车间。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县内外服装服饰、智能终端、农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沟通衔接,引导企业到乡镇、进社区、入院落开办扶贫车间。要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先利用现有闲置房屋,加快推进扶贫车间建设,力争到2018年底,全县17个乡镇每个乡镇建成3个以上扶贫车间,每村3个以上市场主体,每村培植10个以上贫困户家庭作坊。扶贫车间要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就业,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的劳动力、农村安幼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后解放出来的劳动力、贫困户家庭在集镇租房照顾学生的劳动力等作为重点纳入,其中贫困户就业占用工比例达到40%以上,促进贫困户就近就业增收,实现就业看家两不误。

会议决定:

1.社区扶贫车间建设工作由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牵头单位,方显春同志具体协调,抽调专人,组建专班,负责全县社区扶贫车间建设的统筹、协调、服务、推进工作。县经信局、住建局、环保局、国土局、人社局、扶贫办、招商局、供电公司、消防大队等单位根据职责分工,主动协调服务,合力推动市场主体培育和社区扶贫车间、家庭作坊建设。

2.乡镇负责社区扶贫车间、市场主体、家庭作坊等培植工作。社区扶贫车间达到建设标准的,县财政给予10至15万的机械设备补助。

3.县人社局负责对社区扶贫车间就业人员的岗前培训给予就业培训补贴。

4.乡镇现有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纳入社区扶贫车间建设,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

二、关于农村安幼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会议强调,农村安幼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要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适度实用,切实解决农村群众因照顾家庭而无法就业增收的问题。

会议决定:

1.首期规划在城镇带9个乡镇各建5个农村安幼养老服务中心,其他8个乡镇各建1个,每个要达到能接纳15名儿童、15名老人参加活动的标准。

2.乡镇是农村安幼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主体,要把农村安幼、养老服务设施和农村公厕统筹规划,一体建设,最大限度的整合资源,提高使用效率。

3.农村安幼养老服务中心要坚持宜改则改、宜购则购、宜建则建的原则,优先利用村集体闲置房屋或购买闲置厂房、民房等,通过简单实用的装修后投入使用。新建安幼养老服务中心主体建设面积控制在200平米以内,每个建设投资不突破25万元,同时按既定标准配套公厕。安幼养老服务中心应争取有相对可封闭独立的院落以确保安全,占地面积在1亩左右。

4.乡镇要组织和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安幼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营,鼓励市场主体、社会贤达人士为中心捐赠设施,提供服务。逐步配齐图书室、老人娱乐室、儿童活动室、健身器材等设施,要明确专人管理,做好儿童、老人日间照料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定期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真正实现幼有所育所教、老有所养所乐,不断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

出席:龚举海   方孝春   陶    猛   陈应洲   龚世华

罗显锋   余晓玲  

中共竹山县委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