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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0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为加强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县委、县政府决定调整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并对内设机构、工作职责予以明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第一组长:龚举海  县委书记

组    长:陈建平  县委副书记、县长

第一副组长:方孝春  县委副书记

副 组 长:毛昌盛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唐泽斌  县政协主席

李燕艳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丁清华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王海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任  杰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杨金銮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陶  猛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周乾隆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陈应洲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胡黎丽  县政府副县长

范  奇  县政府副县长

龚世华  县政府副县长

肖  海  县政府副县长

殷世山  县政协副主席

董  军  竹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明昌根  县扶贫办主任

成员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人武部、竹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委政研室、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巡察办、县信访局、县委编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工商联、县残联、县融媒体中心、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科技和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宗局、县税务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社、县统计局、县档案馆、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县人行、县银监办、县农行、县农商行、县农发行、县邮储银行、县人保公司、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

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分工为:方孝春同志负责统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督导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1办19组和各乡镇脱贫攻坚指挥部履职尽责;毛昌盛同志负责扶贫领域监督和“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工作;唐泽斌同志负责扶贫领域民主监督、烟叶产业及政协委员参与扶贫等工作;李燕艳同志负责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丁清华同志负责扶贫攻坚机构人员落实、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及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王海军同志负责扶贫项目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监管,贫困劳动力创业就业扶贫工作;任杰同志负责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扶贫宣传、舆情监管和精神脱贫工作;杨金銮同志负责社会扶贫及茶叶产业扶贫工作;陶猛同志负责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督办落实;周乾隆同志负责扶贫领域信访矛盾问题调解处置工作;陈应洲同志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基础设施、扶贫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胡黎丽同志负责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及社会关爱工作;范奇同志负责信息化扶贫、电商扶贫工作;龚世华同志负责协助第一副组长统筹脱贫攻坚工作,抓好产业扶贫、政策兜底及“三留守”关爱工作;肖海同志负责危房改造、金融保险、光伏扶贫工作;殷世山同志负责食用菌、烟叶、蔬菜产业扶贫和区域协作对口帮扶联络工作;董军同志负责扶贫车间(作坊)建设;明昌根同志负责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二、领导小组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牵头领导:龚世华  县政府副县长

主    任:明昌根  县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

成    员:席大勇  县扶贫办副主任

董  兵  县扶贫办副主任

田庆华  县扶贫办副主任

陈  奎  县扶贫办副主任

温建康  县委总值班室副主任

王  涛  县政府办正科级督查员

陆龙和  县扶贫办综合股股长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扶贫攻坚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工作督导;二是负责县扶贫攻坚办办文、办会和日常工作;三是负责协调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各工作组相关事宜;四是负责年度扶贫目标的制定及推进落实、绩效考核工作;五是负责扶贫攻坚年度考核迎检工作;六是负责完成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巡视巡察考核评估问题整改工作组

牵头领导:方孝春  县委副书记

组    长:李  勇  县委办副主任

副 组 长:席大勇  县扶贫办副主任

成    员:温建康  县委总值班室副主任

王  涛  县政府办正科级督查员

杨  鹤  县纪委党风室主任

龙世成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长

朱友金  县委宣传部网管办副主任

袁  博  县扶贫办扶贫开发股股长

刘启明  县扶贫攻坚办干部

陈  锐  县扶贫攻坚办干部

陈  丽  县扶贫攻坚办干部

巡视巡察考核评估问题整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扶贫攻坚办。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完成县级层面各级巡视巡察及考核评估问题整改工作;二是负责检查督办乡镇、县直单位层面各级巡视巡察及考核评估问题整改工作;三是负责扶贫工作考核评估工作;四是负责完成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组

牵头领导:陈应洲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组    长:薛继德  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

成    员:朱德彬  县发改局局长

伍盛国  县住建局局长 

陈国华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善庆  县人大常委

董  兵  县扶贫办副主任

沈  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储  勇  县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张宜源  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主任

赵康成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何永波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唐  玮  县扶贫办正科级干部

黄志城  县扶贫办信息股副股长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扶贫攻坚办。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扶贫产业、公共服务等配套建设工作;二是负责对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验收;三是负责完成土地增减挂钩指标任务;四是负责完成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驻村帮扶管理工作组

牵头领导:丁清华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组    长:胡义华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副 组 长:陈文波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李晓路  县科协党组书记

成    员:陈绵晏  县纪委主任科员

陈吉国  县卫生健康局干部

晏兆鑫  县人社局干部

吴兴田  县文化和旅游局干部

王艺焜  县委老干部局干部

驻村帮扶管理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扶贫攻坚办。

工作职责:一是对县直单位与贫困村、干部职工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优化调整;二是协助组建驻村帮扶工作队,调整优化驻村帮扶工作队员;三是建立乡镇党委属地管理、片区牵头单位管片、县直单位包村、工作队驻村、干部(职工)包户帮扶责任体系、考评体系和规章制度;四是对驻村工作队、干部包户日常工作定期督办检查、考评通报。协调成立专班对县直单位包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等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开展教育培训、述职评议、考核评价、汇总报告等工作;落实召回、约谈提醒、诫勉等管理措施;五是总结、宣传推广驻村帮扶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扶贫攻坚的良好氛围;六是收集整理驻村帮扶工作队意见建议,协调解决矛盾问题,为驻村帮扶工作提供沟通联络服务;七是组织开展驻村工作队员的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组织驻村工作队员的评优、表彰、选拔、推荐工作;八是完成市“四双”办和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扶贫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组

牵头领导:王海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组    长:陈  泓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张宜源  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主任

袁  琳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  奎  县扶贫办副主任

何敦翼  县审计局副局长

朱端清  县扶贫办计财股股长

陈  静  县财政局统筹办主任

陈  锐  县攻坚办干部

扶贫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年度扶贫项目资金整合、统筹工作;二是负责扶贫资金下拨、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及统筹资金使用审计工作;三是负责接受上级扶贫资金绩效考核、年度审计等相关工作;四是负责完成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产业扶贫工作组

牵头领导:方孝春  县委副书记

龚世华  县政府副县长

组    长:顾明祥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陈  泓  县财政局局长

胡吉政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曹承卫  县林业局局长

张道钦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畜牧兽医服务

中心主任

李长群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蔬菜产业发展

中心主任

徐茂松  县烟办主任

董  兵  县扶贫办副主任

吕露露  县攻坚办干部

产业扶贫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制定全县产业扶贫发展规划,督办指导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制定产业扶贫专项规划;二是负责监督指导产业扶贫政策落实,具体推进茶叶、食用菌、中药材、烟叶扶贫产业和传统种养业发展;三是负责组织乡镇和产业主管部门落实产业发展规划,推进扶贫产业建设,抓好产业落实验收及奖扶政策兑现工作;四是负责对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进行督办;五是负责产业扶贫目标考核工作;六是负责完成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扶贫车间(作坊)建设工作组

牵头领导:董  军  竹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组    长:邵义勤  竹山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成    员:喻淑超  县人社局副局长

何兆波  县科技和经信局副局长

田友余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汪宇鹏  县经管局副局长

陈建新  县攻坚办干部    

扶贫车间(作坊)建设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竹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企业与乡镇的对接服务工作;二是负责扶贫车间(作坊)建设用地、环保、用电、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保障及监管工作;三是负责扶贫车间建设的指导、督查、考核、认定和奖补政策兑现的审核工作;四是负责扶贫车间吸纳的贫困户劳动力核定工作;五是负责指导扶贫车间开展技能培训工作,审核认定兑现扶贫车间创业补贴、岗前培训补贴、吸纳贫困人员就业补贴、稳岗补贴和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资金;六是负责完成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教育扶贫工作组

牵头领导:任  杰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胡黎丽  县政府副县长

组    长:毛光伟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操  亚  县人社局局长

田庆华  县扶贫办副主任

孙明辉  县教育局总会计师

方  丽  县扶贫办信息股股长  

教育扶贫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制定实施教育扶贫年度实施方案;二是负责教育扶贫政策兑现工作;三是负责完成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健康扶贫(医疗保障)工作组

牵头领导:任  杰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胡黎丽  县政府副县长

组    长:黄  勤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毛明辉  县医保局局长 

田庆华  县扶贫办副主任 

曹先斌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周义仁  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股长

方  丽  县扶贫办信息股股长

健康扶贫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制定实施健康扶贫年度实施方案;二是负责健康扶贫政策兑现落实工作;三是负责完成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就业扶贫工作组

牵头领导:王海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组    长:操  亚  县人社局局长

成    员:陈  泓  县财政局局长

李晓黎  县科技和经信局局长

毛光伟  县教育局局长

顾明祥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余娇娥  县民政局局长

王天斌  县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龚剑鸣  竹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田庆华  县扶贫办副主任

就业扶贫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开发就业岗位,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二是负责做好劳务扶贫协作工作;三是负责抓好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四是负责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五是负责完成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社会扶贫工作组

牵头领导:杨金銮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组    长:刘运意  县工商联主席、党组书记

成    员:李晓黎  县科技和经信局局长

余娇娥  县民政局局长    

田庆华  县扶贫办副主任

高  琴  县妇联主席 

任  丽  团县委副书记 

帅  军  县扶贫办社会扶贫股股长

社会扶贫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工商联。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组织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脱贫攻坚;二是负责组织开展“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三是负责构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网络,探索发展公益众筹扶贫;四是负责完成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兜底保障(“三留守”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

牵头领导:龚世华  县政府副县长

组    长:余娇娥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田庆华  县扶贫办副主任

高  琴  县妇联主席

罗明武  县残联副理事长

任  丽  团县委副书记         

兜底保障(“三留守”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五保低保对象两线衔接、政策保障及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落实工作;二是负责落实“三留守”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三是负责完成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金融扶贫工作组

牵头领导:肖  海  县政府副县长

组    长:陈  奎  县扶贫办副主任

成    员:赵  勇  县人行行长

徐东宇  县银保监办主任

孙娥玲  县农行行长

辛明宏  县农商行行长

丁章斌  县邮储银行行长

李化民  县建行行长

胡  奎  县楚农商行行长

全照山  县人保财险公司经理

龚  卯  县扶贫攻坚办干部

金融扶贫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扶贫攻坚办。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拟定落实全县金融扶贫政策,完成年度小额信贷目标任务;二是负责统筹各银行开展贫困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审核发放扶贫贷款贴息;三是负责根据投放扶贫贷款比例,做好贷款风险保证金的筹措、分配和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小额信贷档案;四是负责建立健全机制,加强小额贷款使用监管;五是负责完成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光伏扶贫工作组

牵头领导:肖  海  县政府副县长

组    长:李晓黎  县科技和经信局局长

成    员:朱德彬  县发改局局长

陈国华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曹承卫  县林业局局长

张宜源  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主任

何永波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董  兵  县扶贫办副主任

李先钰  县科技和经信局干部  

光伏扶贫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和经信局。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研究制定、实施光伏扶贫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二是负责引进市场主体,做好光伏电站的收益分配、运营管理、后期服务等工作;三是负责完成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信息化扶贫工作组

牵头领导:范  奇  县政府副县长

组    长:李晓黎  县科技和经信局局长

成    员:郭齐成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融媒体中心主任

贺晓峰  县广电网络公司总经理

王  军  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黄中海  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王春来  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何永波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田庆华  县扶贫办副主任

信息化扶贫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和经信局。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制定实施全县广播电视和宽带入户、无线通讯信号全覆盖扶贫工作发展规划;二是负责指导监督固定宽带人口普及等信息化扶贫政策落实工作;三是负责完成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电商扶贫工作组

牵头领导:范  奇  县政府副县长

组    长:蔡  军  县科技和经信局党组副书记、商务局局长

成    员:陈  泓  县财政局局长

沈  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彬才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顾明祥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操  亚  县人社局局长

王天斌  县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田庆华  县扶贫办副主任

电商扶贫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和经信局。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建立和完善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农村电子商务营销体系、农村电商物流服务体系、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系;二是负责培育农村电商市场主体;三是负责创建农村电商小镇和电商特色村;四是负责完成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危房改造工作组

牵头领导:肖  海  县政府副县长

组    长:伍盛国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陈  泓  县财政局局长

余娇娥  县民政局局长

董  兵  县扶贫办副主任

罗明武  县残联副主席

张艳辉  县住建局乡建股股长    

危房改造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

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危房鉴定、危房改造对象认定工作;二是负责危房改造工作检查督办、验收考核;三是负责危房改造政策兑现;四是负责完成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宣传舆情及精神扶贫工作组

牵头领导:任  杰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组    长:董  武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成    员:郭齐成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融媒体中心主任

胡吉政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任  丽  团县委副书记

张  亮  县网管办主任

陆龙和  县扶贫办综合股股长

宣传舆情及精神扶贫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精神脱贫政策拟定和落实工作;二是负责全县扶贫攻坚新闻宣传及舆情监管工作;三是负责各级新闻媒体对全县扶贫攻坚宣传报道的接待配合工作;四是负责完成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信访维稳工作组

牵头领导:周乾隆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组    长:饶锦秀  县委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成    员:杨长城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郭  裕  县司法局局长

邹爱民  县公安局副局长

邵友利  县扶贫办副科级干部

信访维稳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扶贫攻坚办。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全县扶贫领域信访维稳工作;二是负责督办各乡镇及时处理各类扶贫信访件,回复办理上级交办的扶贫信访件;三是负责完成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组

牵头领导:李燕艳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组    长:陈文波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成    员:胡义华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陈  泓  县财政局局长

朱爱民  县审计局局长

全四海  县纪委派驻县扶贫办纪检组组长

袁  博  县扶贫办扶贫开发股股长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委。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查处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违纪、扶贫工作中不正确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二是负责各级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追责问责;三是负责完成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工作组(办公室)牵头领导在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对牵头工作主动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各工作组(办公室)每月向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书面报告一次工作推进情况,提出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及意见建议。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通报相关情况,研究解决扶贫攻坚全局性或阶段性工作。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细化工作职责的通知》(竹办文〔2017〕24号)文件同时废止。

中共竹山县委办公室     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