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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四项重点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20

中共竹山县委    竹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竹山县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四项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竹山县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四项重点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竹山县委

竹山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4日

竹山县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四项重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做实户户走到、扶贫车间(作坊)、安幼养老、强基固本“四项重点工作”,实现贫困群众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更加稳固脱贫致富,按照《中共十堰市委、十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四项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十文〔2019〕19号)精神,经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制定以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坚持户户走到

工作目标:紧扣“两不愁三保障”和“三率一度”工作目标,县乡村三级干部每年巡回走遍所有行政村、所有村民小组、所有农户。县委书记遍访全县省定重点贫困村。县级领导每人每年走遍联系乡镇的所有村,贫困村走访农户不少于30户,驻点村要遍访所有农户。乡镇党委书记每年遍访本乡镇所有村,同时遍访贫困村和驻点村所有农户;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人大主席团主席和分管领导(简称“四大员”),每年分片包干走遍本乡镇所有村、所有村民小组、所有农户,每户走访不少于3次;乡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遍访驻点村所有农户。村书记遍访本村所有农户。县直驻村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走遍驻点村所有农户,其中有2个以上联系村的单位,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包村遍访,每个村必须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驻村帮扶工作;驻村工作队成员(含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每年遍访全村农户3次以上,对大病慢病户、残疾人户、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信访户、边缘困难户和独居老人户要反复走访;包保干部每两个月对包保户开展一次走访。

工作任务:县委督查室进行工作统筹,县委组织部(县驻村办)负责配合,抓好工作督办,按期统计有关情况,经县攻坚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市委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按照“先入户走访收集、后分村梳理汇总、再向乡镇交办整改”的步骤有序推进。紧扣户脱贫、村出列标准和程序,重点检查村户信息是否准确、政策落实是否到位、脱贫措施是否有效、脱贫程序是否规范,同时收集群众诉求和工作评价。入户走访要特别关注患重大疾病户、残疾人户、低保户、信访户、边缘贫困户和独居老人户。对入户访谈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因村因户因人制定脱贫方案和帮扶措施,交办乡镇和驻村工作队整改落实。建立到村到户问题清单台账,及时反馈,定期通报,销号管理。建立回访制度,切实解决各类遗留问题,增进干群感情。县乡两级领导干部每半年向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其中县级领导户户走到情况由领导所在单位组织报送,乡镇“四大员”户户走到情况由乡镇组织报送。村书记遍访情况由乡镇负责督办检查,并汇总通报,归纳存档。

(二)创办扶贫车间(作坊)

工作目标:面向市场,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特色产业和扶贫项目,推进户建扶贫作坊、乡村建扶贫车间或扶贫工厂,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扶贫产业园区。2019年,全县建设45个规模扶贫工厂,当年建成30个;完成100个扶贫车间、500个贫困户扶贫作坊建设任务。

工作任务:竹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整体规划、统筹协调,抓好扶贫工厂和产业园区建设。各乡镇按照依托园区、辐射农村的思路,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具有本地特色的传统手工制造业,不断扩大扶贫车间生产规模。各驻村工作队要督促村组农户大力发展与乡镇扶贫车间、县域扶贫工厂相配套的原料生产基地和传统工艺制品加工作坊。县财政局等部门要大力培植与贫困户联结紧密、辐射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农民技能培训,引导农业企业、农村技术能手、能工巧匠对贫困户进行传帮带,提高贫困人口生产技能。

(三)推进安幼养老

工作目标:探索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安幼养老机制,完善政策,创新示范,建管并重,提升质量。到2019年底,全面建立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完成所有村级安幼养老服务中心(含留守儿童托管中心和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建设,让留守儿童快乐生活、健康成长,留守老人老有所养、安享晚年。各乡镇要利用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选派(指定)1-2名人员常年管护安幼养老服务中心设施,确保功能发挥。

工作任务:县民政局牵头,县易迁办和各乡镇配合,利用农村闲置资产、集体房产(含易迁“三用堂”)、空闲厂房、学舍、社区用房等,在较大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人口相对集中的中心村或劳动密集就业的地方建设农村安幼养老服务中心,解决农村人口顾家、挣钱、扶老携幼等难以多头兼顾难题。各乡镇要引导农村乡贤、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和志愿者等群体参与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农村养老及健康服务等工作。要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落实高龄补贴,严厉打击遗弃、家庭暴力、虐待等行为。

(四)持续强基固本

工作目标:坚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整顿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加强无职党员教育管理。实施“村后备干部培养计划”“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每村储备1至2名后备干部,每个贫困村培养1名以上农民大学生。提档升级不达标的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力争2019年底全部达到300平方米。落实乡镇党委班子成员直接联系、村支部书记结对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制度,力争每个贫困村培养3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到2020年每个贫困村发展1名以上年轻党员。压实乡镇党委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责任,力争2020年底村村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

工作任务: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开展换届后村干部回访,充实乡村干部队伍力量,组织村干部全覆盖培训,全面加强驻村帮扶工作,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进一步完善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推行选派干部召回管理等制度。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引导农村无职党员亮明身份,开展设岗定责,宣传党的扶贫政策,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发挥农村无职党员在脱贫攻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中心户院和集中安置点有党员的,选派无职党员设置党员中心户长。县纪委监委牵头,强化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治理基层“微腐败”。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党群中心服务功能,加强贫困村党员队伍建设,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四项重点工作”作为提高脱贫质量的有效抓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落实到领导、到点位、到责任。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竹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易迁办等单位要深入调研、加强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加强督办考核。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指导,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督办问题整改,提高工作质效。县委、县政府将“四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乡镇、县直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和扶贫成效单项考核体系,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制定考核办法,对各级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十不准”规定》,确保每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对工作开展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竹山县委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