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20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印发《竹山县关于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竹山县关于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竹山县委办公室
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竹山县关于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统一安排,2020年继续在全县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对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项目
扶贫领域:聚焦“脱真贫、真脱贫”,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不摘”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户有关信息与人口、工商、税务、住房等基础数据进行比对,检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评定是否精准。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登记享受产业扶贫项目、就业扶贫、公益岗位、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危房改造、金融扶贫、综合保障性扶贫等9类21项到户到人类扶贫资金、项目数据,与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资金、项目分配数据进行比对,检查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政策是否到位,重点检查统计数据中显示已享受扶贫政策而实际未享受、按政策应该享受而实际未享受等问题,着力发现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民生领域:将高龄津贴、大中型水库后期移民补贴资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含“三属”抚恤金、在乡复员军人补助、“两参”退役人员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补助、部分60岁遗烈属子女补助、伤残军人抚恤等7类补助资金)2019年发放情况与人口等基础数据进行比对,检查政策落实是否精准、资金发放是否到位,重点发现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方法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从2020年4月上旬开始,8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4月上旬)
一是数据共享。县民政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扶贫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残联、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税务局、县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等部门与市直有关部门对接,确定源数据、比对数据提供标准,采取库表推送、刻录光盘等方式,及时提供有关数据。县行政审批局负责监察系统运行期间安全和保密监督,为监察系统接入政务外网提供支撑,确保系统数据在政务外网传输安全。二是制定方案。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制定工作方案。三是宣传发动。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活动,把监督检查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讲清楚,发动群众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阶段:核查整改(4月中旬—8月中旬)
4月中旬,根据省纪委监委通过监察系统比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问题线索核查整改等工作。核查整改工作包括线索核查、立行立改、案件查处等工作,不分阶段、随核随改、随查随处。各乡镇负责组织力量,对区域问题线索逐一调查核实,并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各部门跟踪推进,对涉及本部门的线索建立台账、抽查检查。县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查否的问题线索按不低于20%的比例复核抽查,并安排专人负责登录监察系统上报问题线索核查整改情况。对查实的问题,根据性质分类处置,对涉嫌违纪违法需要追究责任问题,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对一般性问题,组织整改纠正;对系统性、普遍性问题,督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建章立制。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8月中下旬)
加强调研,认真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提高工作成效。整改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各部门将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县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全县情况,形成总体报告,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报市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纪委监委机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扶贫和民生领域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执纪问责、督导及问题线索复核抽查3个工作组,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主抓监督检查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4月25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袁博)。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会商研判机制,统一政策口径,杜绝政策把握不准、问责畸轻畸重等现象。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县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安排、业务培训、政策解读、督导检查工作,统一项目核查和问题整改等政策口径,切实解决政策标准和处置情形不一致的问题。各乡镇负责本区域监督检查工作的推动落实,主要是组织问题线索的核查、复核、问题整改、违纪违规资金追缴等工作。县纪委监委机关负责查处违纪违法、追责问责等工作,既要严肃查处扶贫和民生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也要严肃查处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县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监管责任,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制定监管措施,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做好建章立制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县各主管部门要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解读、上网公开。乡镇、村依托各种平台,将政策落实、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委监委机关要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和监督。各乡镇要在显著位置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四)确保核查效果。各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上报核查情况,将每一个问题线索的核查抽查整改情况,通过刻录或加密形式及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通过监察系统上报。对于报送的问题线索类型、涉案金额、违纪违规人员构成等各类数据信息,乡镇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委书记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处置及时、定性准确。
(五)严肃追责问责。县乡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党委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对在落实扶贫和民生政策中的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以及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追责问责。
附件:竹山县扶贫和民生领域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竹山县扶贫和民生领域监督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马兰起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何垚辰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龚世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范奇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李勇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冯程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锐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胡义华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袁平安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明昌根县扶贫办主任
杨勋县委编办主任
朱德彬县发改局局长
毛光伟县教育局局长
任少元县公安局政委
余娇娥县民政局局长
陈泓县财政局局长
操亚县人社局局长
陈国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伍盛国县住建局局长
储勇县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顾明祥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勤县卫健局局长
贺德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张彬才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毛明辉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龚伟县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主任
包泽红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孔伟县税务局局长
罗明武县残联副理事长
县扶贫与民生领域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与扶贫领域各类问题整改办公室合署办公。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巡视巡察考核评估整改工作组组长李勇,县扶贫办主任明昌根任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常委刘先忠,县委总值班室副主任温建康,县政府办公室正科级督察员王涛,县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席大勇,县扶贫办党组成员、老区办主任张丙波任办公室副主任。
(一)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县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长:温建康县委总值班室副主任
王涛县政府办公室正科级督察员
副组长:张丙波县扶贫办党组成员、县老区办主任
成员:朱友金县委宣传部网管中心副主任
袁博县扶贫办扶贫开发股股长
罗显斌县民政局干部
王瑛县教育局干部
谭昌斌县卫健局干部
工作职责:综合协调全县监督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业务培训、政策解读、工作督导检查,统一项目核查和问题整改等政策口径,切实解决各地政策标准和处置情形不一致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其查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二)执纪问责组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
组长:刘锐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副组长:刘先忠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成员:杨鹤县纪委监委第一执纪监督室主任、派出竹山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书记
肖鑫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
工作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执纪问责,按照权限对督导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对工作推进中不担当不作为、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力、资金项目不落地的,责令整改,追责问责。
(三)督导及问题线索复核抽查组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第一组:负责城关镇、文峰乡、深河乡、上庸镇、官渡镇、柳林乡
组长:龙世成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长
副组长:陈奎县扶贫办副主任
曹先斌县卫健局副局长
成员:吕露露县扶贫攻坚办产业组干部
谭昌斌县卫健局干部
第二组:负责潘口乡、溢水镇、麻家渡镇、双台乡、楼台乡
组长:吴建国县住建局副局长
副组长:田庆华县扶贫办副主任
唐玮县扶贫办正科级干部
成员:龚卯县金融扶贫组干部
张艳辉县住建局干部
第三组:负责竹坪乡、大庙乡、得胜镇、秦古镇、擂鼓镇、宝丰镇
组长:王涛县政府办公室正科级督察员
副组长:张丙波县扶贫办党组成员、老区办主任
孙明辉县教育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成员:罗显斌县民政局干部
吴国鹏县扶贫办干部
工作职责:对各地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安排和推动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查否的问题线索不低于20%的比例复核抽查。督导大排查、大数据、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扶贫成效考核及国家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省委扶贫专项巡视、省市各类考核评估督导等各类脱贫攻坚反馈问题进行一体整改,系统督导各地年度脱贫攻坚、财政扶贫项目监管等工作。
中共竹山县委办公室2020年4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