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20
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脱贫攻坚、意识形态、重点招商项目、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等工作会议纪要
2021年2月5日,县委书记龚举海在县委常委会会议室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1月22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2月1日在同党外人士共迎新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28日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续整治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党外人士共迎新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外人士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凝心聚力推动竹山高质量发展。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28日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二)
会议传达了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和全国扶贫开发会议精神,听取了县扶贫办关于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慎终如始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推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脱贫摘帽过渡期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统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一是保持政策相对稳定。要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其中保障民生类政策保持不变,产业发展类、基础设施类政策优化调整,公共服务类政策重点是支持补短板,易迁类政策重点是支持发展产业、帮助就业。二是保持驻村帮扶队伍稳定。要从严从实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保持队伍稳定,做好驻村帮扶、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工作。此项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抓好落实。三是保持精准扶贫工作稳定。县精准扶贫工作机构、工作网络保持不变,迅速谋划布局扶贫项目,有序推动实施。此项工作由马兰起同志牵头,陈应洲、任卓、殷世山同志配合,县委农办、县扶贫办研究推动落实。
会议强调,要认真总结脱贫攻坚成功做法,运用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当中。要扎实做好县乡村户精准扶贫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如实反映脱贫攻坚过程和成效,此项工作由县档案局、县档案馆、县扶贫办负责抓好落实。
会议决定:
1.适时组织召开全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县委办负责统筹协调,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做好会议筹备工作。
2.研究制定2021年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统筹方案,此项工作由马兰起、周乾隆同志负责组织落实。
(三)
会议听取了县委宣传部关于“十星级文明农户”调星、常态化推进创文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关于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的决定(审议稿)》,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会议决定:
1.原则同意《关于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的决定(审议稿)》,县创文办根据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2.同意对“十星级文明农户”十颗星表述进行调整,采用三字星作为新版十星牌。
3.同意成立县城市文明创建指导中心,县创文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城市文明创建指导中心。县城市文明创建指导中心机构编制、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等,由县委宣传部会同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县编委会审批后实施。
4.同意成立县互联网信息中心,机构编制、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等,由县委宣传部会同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县编委会审批后实施。
(四)
会议听取了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县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外防输入”策略,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层层压实防控责任,全面加强重点人群排查管控,加大农村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力度,加快新冠疫苗应急接种进度,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准备,及时补充防控物资储备,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一是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指挥体系,确保高效有序运转。二是进一步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县纪委监委机关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责任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三是进一步加强返乡人员排查管理,做到精准全面排查、分类规范管理。四是规范落实返乡人员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强化服务保障工作。五是加强中高风险地区返竹人员和公共场所外环境采样检查工作,核酸检测、抗体检测所需经费县财政据实保障。
(五)
会议传达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审议同意《中共竹山县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会议方案(审议稿)》、《中共竹山县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和《竹山县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分析(审议稿)》。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从政治高度抓好纪检监察工作,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正确运用“四种形态”教育管理干部,认真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有效净化了全县政治生态。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把监督贯穿各项工作之中,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绩值得肯定。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经常性监督,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毫不松懈纠治“四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为促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一是在工作落实上实现创新突破,制定管用措施,打造特色优势。二是在重点行业领域监督上实现全覆盖。三是进一步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戒与激励相结合,更好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为全县“十四五”扎实开局提供纪律保障。
(六)
会议听取了县委巡察办关于2020年巡察工作和2021年巡察安排情况报告。
会议强调,2020年,县委巡察工作克服人少事多矛盾,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精神,不断加强巡察工作规范化和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巡察全覆盖,巡察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实行“一对一”交办,巡察成果得到及时运用,充分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取得成绩值得肯定。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置,更加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七)
会议审议同意县政府党组2021年1月20日会议关于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解决擂鼓卫浴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资金和兑付擂鼓、溢水、文峰卫浴企业新购设备补贴事项和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关于组建县国有招标采购代理公司事项的审议意见。
1.会议审议同意县政府党组会议关于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事项的审议意见,县国资局按程序报县人大批准。
2.会议审议同意县政府党组会议关于解决擂鼓镇卫浴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资金和兑付擂鼓、溢水、文峰卫浴企业新购设备补贴事项的审议意见,竹山经济开发区负责组织实施。
3.会议审议同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关于组建竹山县国有招标采购代理公司事项的审议意见,县兴竹公司根据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组织实施。
(八)
会议审议同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7次、第48次常务会议关于部分招商项目的审议意见。
1.会议审议同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关于《巨科铜业流体智控产业链项目投资协议书(审议稿)》的审议意见和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关于《锂电池隔膜项目投资协议书(审议稿)》、《锂电池涂炭铜铝箔项目投资协议书(审议稿)》、《新能源电池项目投资协议书(审议稿)》、《汽车天窗项目投资协议书(审议稿)》、《竹山县金属复合材料焊接产业项目投资协议书(审议稿)》的审议意见。
会议要求,县直责任部门要全力服务招商企业尽快落户生产,按照企业生产需要装修好厂房,移交给企业租赁使用。金属复合材料焊接产业项目要慎重选址,严防造成噪声污染。县招商服务中心根据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抓紧组织推进。
2.会议审议同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关于《竹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书(审议稿)》的审议意见,县住建局根据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按程序组织实施。
3.会议审议同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关于《精密新动力公司招商引资补充协议(审议稿)》的审议意见,县科技和经信局根据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组织实施。
(九)
会议通报了《关于给予杨正典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十监〔2020〕8号)、《关于给予张子扬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十纪工〔2020〕63号)。
出席:龚举海 陈建平 马兰起 何垚辰 杨金銮
陶 猛 周乾隆 刘 专 龚世华 范 奇
列席:毛昌盛 唐泽斌 陈应洲 肖 海 任 卓
殷世山 王宝贵 董 军 耿恒举 冯 波
刘 捷 刘 锐 胡义华 袁平安 黄永国
郭齐成 董 武 杨长城 杨 勋 吴 俊
明昌根 操 亚 黄 勤 伍盛国 张宜源
李晓黎 陈 颖 梁逸川 汪东波 温雪琴
中共竹山县委办公室 2021年2月19日印发